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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艾拉·温特沃思说,“过去几年来,我不知有多少次曾想到那个狗娘养的。每次我都逼自己去想点别的事情,因为我不希望他占据我的脑袋空间。我希望那一章结束。”

    艾拉·温特沃思还在二十六分局。几年前,那个用过好几个名字、但缩写都一样的男子在他辖区的克莱蒙特街伏击了一个名叫莉雅·帕克曼的年轻女子。当时她的两个室友也在公寓里,但他设法进去又出来,而且有预谋地将莉雅溺死在浴缸里,没有人注意到他来过。莉雅是TJ的朋友,当时正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她同时也是另一名年轻女子克里斯廷·霍兰德的表妹,克里斯廷的父母被两个显然是正在入门行劫的人残忍地谋杀。AB——莉雅所知道的他叫阿登·布里尔,是个英语博士候选人;克里斯廷所知道的他名叫亚当·布莱特,是个挣脱传统的心理咨询师——AB杀了那次入门劫案的共犯和另外一个年轻人。稍早,他还杀了一个住在中央公园西道的公寓屋主,然后搬进去,声称自己转租了这套公寓。过了一阵子他勒死了一名韩国按摩店的按摩女郎,尸体留在那里。最后,他用刀刺死五个人,这五人合资买下了布鲁克林区布什威克的一幢房子,正在重新整修,他们的尸体被盐酸毁损,最后凶手本人也死在地下室,被他自己放的火给烧死了。

    我希望那一章结束,温特沃思这么说,原因不难理解。

    萨斯曼说:“地下室的那具尸体,你无法确认身份吗?”

    “没有办法百分之百确定。他戴着一个项链坠子,是块粉红色的石头,确定是霍兰德家劫案中失窃的。他身旁有一把刀,我们因此才能跟楼上的五起命案联系起来。那具尸体很完整,被烧焦了,你只能说那可能是他。我们可以DNA,但却没有可供比对的东西。如果他不是这么个他妈的大骗子,这么个爱耍花招的家伙,应该就是他了。”

    “所以你们把案子结了吗?”

    “我没有理由不结案。就算我出自任何直觉,认为他设计了整件事后消失了,哦,那我们又该去哪里抓他呢?发出一个全国性的通告,留意某个到处杀人的聪明男子?我没办法证明他没死,我从没见过他,也没看过他的照片。我连他外貌的精确描述都不知道。可是我知道就是这个人没错。”

    “因为姓名的缩写。”

    “这一点确定就是他,不是吗?这就是他蠢的地方,永远使用相同的姓名缩写,当成他的注册商标。他就用这个缩写给作品签名。唯一比他脑袋大的,就是他的自我。你知道,我们当初结案的时候,我知道他有可能还活着。但那表示他已经离开了我们的管辖区,不是我们的问题了。”

    “你当时也这么说过。”

    那就是我和萨斯曼讲电话时曾觉得不对劲的事情。也许他已经完成了纽约的配额,也许他正在往得州埃尔帕索的路上。如果这样,他就再也不会来烦我们了。当时我曾感觉到不对劲,却没有当场把握住。

    “我本来以为,最糟糕的状况是,他成了其他人的烦恼。”温特沃思想过之后说,“我从没想到,他可能会回来。”

    是我打电话邀萨斯曼和温特沃思来我家的,然后我们聚在客厅里。桌上有一壶玻璃壶装的咖啡,还有一小壶鲜奶油,和一小碟人工代糖的糖包,粉红色和蓝色都有。我猜想粉红色给女婴,蓝色给男婴。桌上还有一盘饼干,不过没有人碰那盘饼干,也没有人加鲜奶油或糖,但温特沃思已经喝了两杯咖啡了。

    我还可以邀请其他警察来参加这个聚会。有布鲁克林的埃德·艾弗森,他是当初负责调查科尼岛大道那桩显然是谋杀加自杀的案子。那是AB先生布置的,让现场看起来好像是杰森·比尔曼先杀了卡尔·伊凡科,然后再自杀,很有效率地结了霍兰德夫妇的谋杀案。另外有丹·谢林,一开始霍兰德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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