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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希望他们也能拆掉男囚狱。”他又抓抓鼻翼,“我想我看到了那可怜虫上吊用的蒸汽管,还有他拿来绑脖子的床单。我们谈话时他就坐在床上,他让我坐椅子。”

    “你跟他在一起呆了多久?”

    “我想应该有半个多钟头,但感觉上更久。”

    “他开口了吗?”

    “开始没有。他心思不知跑哪儿去了,我试着要引他话的头,可是徒劳无功。看眼神他好像是在跟自己进行一场无言的对话。我想引他开口,同时开始寻思如果有机会帮他辩护的话,我要采取什么策略。这是纯粹假设性的头脑练习而已,你知道,我没想过真会有机会跟他出庭。总之我大致决定了,要用精神失常的理由为他脱罪。”

    “大家好像都同意他是疯了。”

    “这跟法律认定的疯狂还是有差别。结果会变成专家大战——你请一排证人,检方也请一排。反正啊,我当时就不断地跟他讲话,引他张嘴说话,这时他扭头看我,像在纳闷我是打哪儿冒出来的,仿佛他不知道我一直就在房子里。他问我我是谁,我就把原先讲过的话又说了一遍。”

    “他看来神智清不清楚?”

    托帕金琢磨一下这个问题。“我看不出他神智是不是清楚,”他说,“我只知道他当时看起来神智清楚。”

    “他说了什么?”

    “我希望我能一个字一个字记得很清楚。我问他有没有杀温迪·汉尼福德,他说……让我想想,他说:‘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我想他就是那么说的。我问他记不记得杀了她。他声称不记得了。他说他胃痛,开始我以为他是说我们谈话时胃痛,但后来我想起他应该是说他案发那天胃痛。”

    “他那天因为消化不良提早下班。”

    “唔,他记得自己胃痛。他说他胃疼得不得了,所以先回公寓。然后他就开始讲起那些血来。‘她躺在浴缸里,到处是血。’据我所知,他们是在床上发现她的。”

    “对。”

    “她没有在浴缸或其它地方呆过?”

    “她在床上被杀,警方报告是这么说的。”

    他摇揺头:“他头脑不清吧,他一口咬定她躺在浴缸里,浑身是血。我问他有没有杀她,问了好几次,但他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他一会儿说他不记得杀了她,一会儿又说一定是他杀了她,因为她不可能是自己干的。”

    “这话他说了不只一次。”

    “嗯,好几次。”

    “有意思。”

    “是吗?”托帕金耸耸肩,“我不觉得他在撒谎。我是说,我相信他记不清有没有杀了那个女孩。因为他承认他做了一件,呃,更可怕的事。”

    “什么事?”

    “跟她性交。”

    “这会比杀她更可怕吗?”

    “事后跟她性交。”

    “噢。”

    “他并没有试图掩饰。他说他发现她倒在血泊里,然后跟她性交。”

    “他是怎么形容的?”

    “我记不清了。你是说性交吗?他说他操了她。”

    “在她死了以后。”

    “显然。”

    “他不费一点事就记住了这个。”

    “是。我不知道他跟她性交到底是在事前还是事后。验尸看得出来吗?”

    “天知道,反正报告里没看到。如果这两桩行为在时间上很接近的话,我怀疑他们是不是真能验出来奸跟杀的时间。为什么问这个?”

    “不知道。他不断地说:‘我操了她,她死了。’意思好像是,性交是她致死的原因。”

    “但他根本不记得杀了她啊。我看他是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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