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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母亲与家乡,跟随三哥前往上海求学,后于1910年考取了第二届“庚款留美官费生”,并与赵元任、竺可桢等人同期赴美留学,一去便是七年。

    在这七年中,胡适先入康奈尔大学选读农科,两年后转入文学院学习哲学与文学。1915年从康奈尔大学毕业后,胡适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受业于杜威门下。1917年7月,胡适回到国内,随即被北大聘请为教授。这一年,胡适才27岁。

    当年年底,胡适奉母亲之命回家乡与早已订婚的江冬秀完婚。胡适还写了一首新诗歌作为纪念:

    胡适14岁外出读书那年,其母便为他订下了这门婚姻,诗中说的“那年”,指的是他18岁(1908年)的时候,家中命他完婚,胡适以“家贫、求学”为借口逃了一次,但十年后,无可再逃,而江冬秀也已成为闺中的老姑娘了。

    胡博士是新派人物,这是毫无疑问的,但他的婚姻却是不折不扣的旧婚姻,这与其说是滑稽,倒不如说是讽刺。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脚太太,两人几乎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因而很多朋友为胡适抱不平,认为他是“新时代中、旧礼教下的牺牲品”,而胡适也曾在结婚半年后给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说:“我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

    胡适的母亲对胡适的影响至深至大,而胡适对母亲又特别孝顺,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多年游学在外,家境又十分困难,母亲甚至“以首饰抵借过年”,这桩婚姻是母亲订下,如今对方已经成了老姑娘,他如何能在这个问题上违抗寡母之命而令其伤心呢?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

    诚然,当时很多接受过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办婚姻”的旗号下(或者仅仅是因为自己富贵显达的缘故)抛弃或者冷落了他们的“旧时代之妻”,其中并不乏鲁迅、郭沫若、郁达夫、徐志摩等名流,而名望更高的胡适,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却娶了一个缠足的乡下女子江冬秀,很大程度上只是因为胡适在婚姻上、在对人上的“不忍之心”。

    胡适曾在日记中写道:“冬秀长于余数月,与余订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轩车之期,终未能践。冬秀时往来吾家,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闾之思,因以少慰。古诗十九首云:‘千里远结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轩车来何迟?伤彼兰蕙花,含英扬光辉;过时而不采,终随秋草萎。’吾每诵此诗,未尝不自责也。”

    胡适的“不忍”,说白了就是一种责任感和同情心,而在这“不忍”的背后,又有多少关爱、容忍与体贴!当年与胡适同去美国留学的多为世家子弟,那时十七八岁的人,没有订过婚的少之又少,但那些被订婚的“小脚女人”们,又有几个能像江冬秀那样幸运呢?

    不管是出于对母亲的孝心也好,抑或是对于江冬秀的同情也罢,胡适与江冬秀的婚姻维持了四十多年,两人相依相伴过了一辈子,外人见仁见智,胡适亦“不足为外人道”,其中甘苦,谁又能猜得透呢?在江冬秀一面看来,这或许是“幸运”的,而对于胡适来说,可能更多的是甜酸苦辣、百味杂陈,其中充满矛盾、挣扎、容忍与迁就,甚至是难言的隐痛与辛酸。

    胡适与江冬秀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平静中度过,但并不是一点涟漪都没有。事实上,在胡适的一生中,他曾遇到过多名才貌远胜于自己的“小脚太太”而又爱慕自己的知识女性,但他却始终未敢越雷池半步。在美国求学期间,胡适曾遇到韦莲司,又曾遇到莎菲女士陈衡哲,但胡适毕竟是个“胆小的君子”,发之以情,束之以礼,即便心中有爱,但也只能私心怀慕而已。

    “山风吹乱了窗纸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头的人影。”1923年夏天,刚过而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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