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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行色匆匆的人影走在荒凉的村路上。

    这条道路究竟一直伸向何方?它为何看起来白瘆瘆的,像一条游入大山深处的白蛇?他顶着一头乱草似的头发,阴沉着脸,在羊肠古道上猫一样悄然无声地疾走。他身后拖着一个虚幻的影子。那个影子被阳光照得雪亮,有些模糊不清,只见乱草中一双眼睛阴冷发亮。

    他喝了不少的酒,衡水老白干,酒的价值不菲,但实在过瘾。他步履踉跄地走进欧少华家,看见欧少华在厨房的水泥地上剁红薯藤。这个季节的红薯藤是喂猪的上好饲料,而且割了藤蔓的红薯会在地里胀更大个,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欧少华是全村最勤快的人,他抢在季节的首口将红薯藤收割了,这两天正没日没夜地赶着剁碎,沤在屋檐下的大缸里,等发酵后喂猪吃。

    欧少华很有节奏地挥舞砍刀,发出“当当当”的响声。

    他在门边站了很久才跨进去,是因为害怕欧少华手里的砍刀。假如他不是仗着身背的这杆双管猎枪,凭他矮小个子,还真不敢公开对欧少华下手。而在背后下黑手,又不是他的一贯作派。他在门口望着这位气定神闲的人心虚得很,好在欧少华仿佛完全没有觉察到他的出现。他假装镇定地从欧少华身边绕过去,走到水缸前,顺着水又转了一圈。

    “来了?”欧少华在他经过身边时,头不抬地问了一句。

    “唔。来了。”他应道。

    “又喝了很多酒?”

    “唔。口渴。”他抓起水缸上的葫芦瓢,舀了一瓢凉水,咕嘟咕嘟灌下去。好痛快,走了一段路,经凉水一浇,人清醒了不少,能感觉欧少华就在自己脚下几尺远的地方低头干活,毫无防范。他能听到自己激动的心跳,咚咚的,像擂鼓一样激越。尽管他不是第一次杀人,但他仍然很紧张,很激动,连嗓子都处在一会儿潮润一会儿干渴的紧张兴奋中,整个人仿佛完全融入了游戏的快乐。

    他考虑过从背后开枪。但他立即就否定这个想法,因为他知道,一会儿公安局的人来验尸,会将他的作案情况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案:犯罪嫌疑人系趁被害者不备,从背后开枪,子弹均从前胸穿透……“这太有损老子的声誉。”他喃喃自语,发出了声音。

    欧少华太专注干活,没听见他在说什么。

    他不知在欧少华身边坐了多长的时间,一支接着一支抽烟。看着暗红色的烟蒂在鼻头前闪烁,每一次将要燃尽的时候又迅速地续上一支,直到他发现烟盒中只剩下最后一支烟了,他将它点燃之后,将手中的烟盒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心想总要给破案的警察留下一些线索,这样双方玩着才有趣。

    这时,他又一次听到欧少华的声音:“天不早了,你怎么还坐在这里抽烟?”他没有回答。

    要不是欧少华那张谦恭敦厚的笑脸令他生厌,他还会继续坐下去,直到熬不住烟瘾。说实在的,欧少华凭什么这样说他?还不是因为瞧不起他?欧少华低沉浑厚的声音总给人一种安全与信任感,这就是他引人关注,受人尊重的巨大魅力。但是,他始终觉得欧少华活得没有自己精彩。这世上的人,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一个个都希望生活过得精彩,却在表面上假装青睐那种平淡无奇的生活,甚至欣赏没有创意,让人感到乏味的东西。他心里这样愤愤地想。

    “少华,这是我自己造的一杆枪,你要不要试试它好不好使?”他说。

    “唔。你说好使就好使,我没工夫看。”欧少华神情淡淡地,还是没有抬头,抬头怕剁到手。

    他实在忍无可忍了。仿佛欧少华的漠视让他受到了刺激,一种强烈的冲动让他热血上涌,彻底失去了耐性。他想,你都快成为一个死人了,还这样混沌无知,就算死了,也是活该。随着“当当当”的单调旋律,他开始认真摆弄双管猎枪,从衣袋里掏出铁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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