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赶尸是传说中可以驱动尸体行走的法术,属于苗族蛊术的一种,是楚巫文化的一部分。蛊有黑巫术和白巫术之分,赶尸属于白巫术。

    赶尸的人是两个身穿道袍的法师,无论尸体数量有多少,都由两个人(师傅、徒弟)赶。不打灯笼,手中摇着摄魂铃,一面走一面敲锣,使夜行人避开,有狗的人家把狗关起来。尸体在一个以上时,即用草绳把他们联系起来,每隔六、七尺一个。夜里行走时,尸体都带着高筒毡帽,额上压着几张画着符的黄纸,垂在脸上。路上有“死尸客店”,这种神秘莫测的客店,只住死尸和赶尸匠,它的大门一年到头都开着。两扇大门板后面,就是尸体停歇之处。赶尸匠赶着尸体,天亮前就达到“死尸店”,夜晚悄然离去。尸体都在门板后面整齐地倚墙而立。遇上雨天,就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

    中国人特别眷恋自己的乡土。不管怎样,叶落必须归根。客死异地的游子,本人的意愿一定要入葬祖茔;孝子贤孙必须得搬丧回籍,亲友相知也都有资助此事的义务。而湘西沅江上游一带,地方贫瘠,穷人多赴川东或黔东地区,做小贩、采药或狩猎为生。那些地方多崇山峻岭,山中瘴气很重,恶性疟疾经常流行,生活环境坏到了极点,除当地的苗人以外,外人是很少去的。死在那些地方的汉人,没一个是有钱人,而汉人在传统上,运尸还乡埋葬的观念深,但是,在那上千里或数百里的崎岖山路上,即使有钱,也难以用车辆或担架扛抬,于是有人就创行了这一奇怪的经济办法运尸回乡。

    相传几千年以前,苗族的祖先阿普蚩尤率带兵在黄河边与敌对阵厮杀,直至尸横遍野。打完仗要往后方撤退,阿普蚩尤对身边的阿普军师说:“我们不能丢下战死在这里的弟兄不管,你用点法术让这些好弟兄回归故里如何?”阿普军师说:“好吧。你我改换一下装扮,你拿‘符节’在前面引路,我在后面督催。”

    于是阿普军师站在战死的弟兄们的尸首中间,在一阵默念咒语、祷告神灵后,对着那些尸体大声呼喊:“死难之弟兄们,此处非尔安身毙命之所,尔今枉死实堪悲悼。故乡父母依闾企望,娇妻幼子盼尔回乡。尔魄尔魂勿须彷徨。急急如律令,起!”原本躺在地上的尸体一下子全都站了起来,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符节”后面规规矩矩向南走。敌人的追兵来了,阿普蚩尤和阿普军师连手作法引来“五更大雾”,将敌人困在迷魂阵里。因是阿普军师所“司”之法术让大家脱的险,大家自此又把他叫“老司”;又由于阿普老司最后所用的御敌之实乃“雾术”,而“雾”笔画太多难写,于是改写成一个“巫”字取而代之。

    据有关文献记载,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

    凡被砍头的、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两类尸同样不能赶。

    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后,各州府县衙门都奉刑部的批文处决死牢里的死囚。本地的死囚处决后自有其家属收尸埋葬,而欲将被处决的客籍死囚搬运回故里,通常请老司赶尸返乡,并且可以保证中途不腐不臭,而被抬之尸一天以后就可能腐烂。

    行刑当天,死囚人头落地之后。红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语,助手帮忙将被斩的客籍死囚身首缝合在一起,在由青衣老司将辰砂置于死者的脑门心、背膛心、胸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