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个人中,自然都是从一个特殊的观点来察看自身的。我称我为我,称你为你;你称你为我,称我为你;对于你来说,我在你之外,正象对于我来说,你在我之外一样。我在我之外首先领悟的,是在近处限定我的东西;你在你之外首先领悟的,是在近处限定你的东西。我们从这个点出发,通过它的下一个环节,继续前进,但我们却走着不同的道路,这些不同的道路虽然会在某些地点相交,但从不朝着同一个方向彼此靠拢。在现实中形成了种种可能的个人,因而也就形成了种种可能的意识的观点。把所有个人的这种意识集合起来,就构成宇宙对自身的完全的意识;此外再无任何其他意识,因为只有个人才有完全的确定性和现实性。
每一个人的意识,只要它真正是我们迄今所描述的意识,它的陈述就是确实可靠的;因为这种意识是从自然的整个合乎规律的进程里发展出来的,而自然是不可能自相矛盾的。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有某个观念,也就必定有一个与它相对应的存在,因为观念只能与那种同它相对应的存在同时被创造出来。对每一个人来说,他的特殊意识是绝对确定了的,因为这意识来源于他的本质。谁也不可能具有不同干他所实有的那种意识,谁也不可能具有不同子他所实有的那种意识的生动程度。个人认识的内容取决于个人在宇宙中所处的立场,认识的鲜明性与生动性则取决于人类力量在个人身上所能表现的那种作用的大小。如果把某个人的一种单独的规定赋予自然,不管这种规定多么琐屑,不管它是一块肌肉的收缩或一丝毛发的卷曲,如果自然具有一种普遍的意识,并且能向你作出答复,那么,自然就会把这个人在其意识存在的全部时间内所能有的一切思想告诉给你。
根据这个学说体系来看,在我们意识中我们称为意志的那种众所周知的现象也就变得同样可以理解了。意志是对于我们的一种内在自然力量的作用的直接意识。对于这一力量的意向——这种意向由于受到对立力量的阻碍,还没有发挥作用——的直接意识,在意识中就是爱好或欲望;各种战斗力量的斗争就是犹豫不决;一种力量取胜,就是意志决定。如果具有意向的力量仅仅是我们与植物或动物所共有的力量,那么,在我们的内在本质中就发生了分裂和贬低;欲求不是与我们在物的序列中的地位相称,而是低于这种地位,并且按照通常的说法,完全可以被称为低级欲求。如果这一趋向活动的力量是人类全体共有的力量,那么,这种欲求就与我们的本质相称,可以被称为高级欲求。一般而论,后一种力量的意向可以有充分理由称为道德律。
这种力量的作用就是合乎道德的意志,由此产生的行为就是德行。那种低级力量取胜,而与高级力量不和谐,则是缺德;前者战胜后者,无视后者的反对,就是罪恶。
常胜的力量是必然胜利的;它的优势取决于宇宙的联系,因此任何个人的德行、缺德和罪恶也必然取决于这种联系。如果再把某一个人身上一块肌肉的收缩或一丝毛发的卷曲赋予自然,如果自然整个来说能够思维和作出回答,那么,它就会由此而把这个人从生到死的一切善行和恶行都向你指明。
但德行并不因此就不成其为德行,罪恶也并不因此就不成其为罪恶。有德行的人秉性高尚,有罪恶的人天性卑陋与腐化,然而两者都是从宇宙联系必然产生出来的天性。
忏悔是有的,它是对我之内不断延续的人性意向的意识,这种意识甚至在被制胜以后,还带有一种因被制胜而引起的不愉快感;这是我们较高尚的天性的一种不宁静的、然而十分可贵的基础。从这种对于我们的基本冲动的意识中也产生了良心,良心在各种不同的个人身上的灵敏性与易感性各有不同,有的人大些,有的人小些,等而下之,以至有的人丧尽了天良。不高尚的人不能做忏悔,因为他之内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