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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阿特丽斯·恩利克斯·伊·布拉甘萨,教会中称为比阿特丽斯·德·圣多明我,是罗德里格斯堡公爵的独生女。公爵是一位西班牙大公,金羊毛骑士,有财有势。他竭力使乖僻多疑的腓力二世对他宠幸,在西班牙和意大利身居高位,功绩卓越。他在这两个国家里都有巨大的产业,虽然他的职责需要他到各处去居留,但他最喜欢的是跟他妻子和孩子们——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起待在空气新鲜、景色壮丽的故乡城市。他的祖先就是在这里出生的。这个家族当初成为名门的来由是因为有个子孙曾成功地击退围攻这个城市的摩尔人。在这里,没有人比罗德里格斯堡公爵更尊贵了,而他的生活起居简直与王家不相上下。在他家的历史上,有些成员与贵族联姻,因此他跟西班牙所有最高贵的贵族家庭都有亲戚关系。

    他女儿比阿特丽斯十三岁时,他曾经为她物色过合适的对象,经过对不同的候选人的考察后,挑中了安特奎拉公爵的独生子。安特奎拉公爵原是阿拉贡的斐迪南的一个私生子的后裔。罗德里格斯堡公爵准备给他女儿一笔巨大的嫁妆,所以一切进行得很顺利。小两口子订了婚,可是男方还只有十五岁,因而决定要等他到适当年龄才举行婚礼。比阿特丽斯被允许在双方父母、叔伯、姑母和其他较远的亲戚在场的情况下会见她的未婚夫。

    他是个矮胖的小男孩,不比她高,生着一头粗黑、浓密的头发,一个狮子鼻和一张像在生气的嘴巴。她一见就讨厌他,但知道反对也没有用,所以只好满足于对他做做鬼脸。他则对她伸伸舌头作为回报。

    她订婚后,公爵把她送到阿维拉他妹妹任院长的加尔默罗会的道成肉身女修道院去修完她应学的课程。她很高兴。那里还有别的姑娘,都是贵族的女儿,处境跟她一样,还有不少为了种种原因而在修道院里膳宿的贵妇人,但她们并不受院规的约束。加尔默罗会经过改革的教规是不严格的,虽然有些修女整天祈祷和默想,但是她们中间有好多人在不忽略她们的职责的情况下,走出修道院到朋友家去逛,有时候一连几个星期住在外面。

    修道院的客厅里经常坐满了来客,男女都有,所以这里有的是愉快的社交生活:给人作合、谈论战局、交流城里的风言风语。这是种风平浪静而与世无争的生活,有种种文雅的消遣,对修女们说来,可以无需过分艰苦就能得到永恒的幸福。

    在十六岁那年上,比阿特丽斯被领出修道院,跟她母亲和一大群仆从,来到罗德里格斯堡。公爵夫人身体不好,医生们叫她离开马德里到气候比较温和的地方去居住。公爵则因国家大事在身,只能勉强留在京城里。

    比阿特丽斯可以结婚的日子渐渐近了,她的父母认为应该让她学一点儿做一个贵族豪门的当家人该如何行动。于是公爵夫人费了几个月工夫,专门教她女儿社交礼仪,那是不大可能在加尔默罗会女修道院的修女们中间学到的。

    比阿特丽斯已经长成为一个长身玉立、非常美丽的姑娘。皮肤光润,没有一点儿麻斑,五官端正,富有古典美,外加身材苗条。西班牙人喜欢比她这时候的身材更胖一些的体态,有些来向公爵夫人献殷勤的太太小姐们表示可惜她稍微瘦了些,但是这位自豪的母亲叫她们放心,说结了婚很快就能补救这个缺点的。

    那时候的比阿特丽斯一天到晚嘻嘻哈哈,醉心于跳舞,劲头十足。她很淘气、任性。由于长期被宠坏,要怎样就怎样,所以即使在那个时候,她脾气就很强横,从小就意识到自己出身高贵,什么人都得顺从她的怪念头。她的忏悔神父深为她专横的态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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