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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鞑靼人摆动着燕尾服后襟跑开了。过了五分钟,他端着一盘珍珠母色贝壳都打开了的牡蛎,手指间夹着一瓶酒,飞奔而来。

    奥勃朗斯基揉了揉浆过的餐巾,把巾角塞到背心领口里,稳稳当当地摆开双臂,动手吃牡蛎。

    “真不错!”他用银叉把滑腻腻的牡蛎从珍珠母色的贝壳里挑出来,一个又一个地吞下去。“真不错!”他连声说,那双湿润发亮的眼睛忽而望望列文,忽而望望鞑靼人。

    列文也吃着牡蛎,虽然他更爱吃白面包夹干酪。他欣赏着奥勃朗斯基那种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就连那个鞑靼侍者也一面开瓶塞,把起泡的葡萄酒倒进精致的酒杯里,一面现出得意的笑容,整整他的白领带,不时望望奥勃朗斯基。

    “你不太喜欢牡蛎,是吗?”奥勃朗斯基说着,把杯子里的酒喝干。“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呃?”

    他想让列文高兴,可是列文不仅不高兴,还感到局促不安。他心事重重;在这个饭店里,在男人带着太太一起用餐的这些单独房间之间,在这种嘈杂的闹声中,他觉得难受,觉得不舒服。这里的青铜器、镜子、煤气灯、鞑靼侍者,这一切都使他感到讨厌。他唯恐充满心灵的美好感情遭到玷污。

    “我?是的,我有心事;不过这一切都使我不舒服,”他说,“你不能想象,这一切对我这个乡下人来说有多么古怪,就像我在你们那里看见那位先生的长指甲一样……”

    “是的,我也发觉你很注意可怜的格里涅维奇的指甲。”奥勃朗斯基笑着说。

    “我真看不惯,”列文回答,“你设身处地替我想一想,用乡下人的眼光来看一看吧。我们在乡下总是竭力使自己的一双手便于干活,因此经常剪指甲,有时还把袖子卷起来。可是这里大家故意留指甲,留得越长越好,还有,袖口的纽子也大得像碟子,弄得两只手什么事也不能做。”

    奥勃朗斯基快乐地微笑着。

    “是的,这表示他不用干粗活。他只用脑力劳动……”

    “也许是这样。可我总觉得别扭,就像在吃饭这件事上觉得别扭一样;我们乡下人吃饭,总是尽量吃得快一点,吃完了好干活,可咱们在这里却想尽量吃得慢一点,因此先弄点牡蛎来吃吃……”

    “哦,这个当然!”奥勃朗斯基随和地说,“不过这也就是文明的目的:处处讲究享受。”

    “嗯,如果这就是文明的目的,那我宁可做个野蛮人。”

    “你本来就很野蛮。你们列文家的人都很野蛮。”

    列文叹了一口气。他想起尼古拉哥哥,感到羞愧和痛苦,皱起了眉头,但奥勃朗斯基一谈到另一个题目,立刻就吸引了他的注意。

    “那么,今天晚上你到我们那里,就是谢尔巴茨基家去吗?”奥勃朗斯基推开粗糙的空牡蛎壳,把干酪挪到面前,意味深长地闪亮眼睛说。

    “去,一定去!”列文回答,“尽管我觉得公爵夫人的邀请并不热情。”

    “你这算什么话!真是胡说八道!这是她的派头……喂,伙计,来汤……这是她的派头,贵夫人的派头嘛!”奥勃朗斯基说。“我也要去,不过我得先去参加一下巴宁娜伯爵夫人的音乐会。嗐,你这个人还不算野蛮吗?你忽然从莫斯科失踪了,这事该怎么解释呢?谢尔巴茨基一家人一再问我,你到哪里去了,仿佛我一定知道似的。其实我只知道一点:你常常做些人家不会做的事。”

    “是的,”列文缓慢而激动地说,“你说得对,我这人是有点野蛮。不过我的野蛮不在于离开这儿,而在于现在又来了。我现在来……”

    “嗬,你好幸福哇!”奥勃朗斯基盯住列文的眼睛,打断他的话说。

    “何以见得?”

    “‘我凭烙印识别骏马,从小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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