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达和宋康同居的那套房子,位于城市的东南角。昨天,马森只是让南希指认了一下房子的位置,从她那儿打听到了房主的联系电话,并没有进行过多的侦查。
今天一大早,他便同房主取得了联系,和刘凯带着搜查证,赶到了这座六层住宅楼的顶层。
房主刘大爷已等在了六○二室的门口。刘凯向他出示了搜查证后,他就把房门钥匙交了出来。
“出事前,他一直住在这儿吗?”刘凯拦住刘大爷问。
“没错。我住这楼的底层,他进进出出的,我从厨房里就能看得见。”
“你还记得他是哪天离开这儿的?也就是说具体的日期。”
刘大爷想了想:“应该是十五号。那天是星期五,幼儿园提前放学,下午三点钟我接小孙女回来时,和他走了个碰面,见他手里提着个小箱子,像是要出远门的样子。我冲他点点头,他也冲我点点头,彼此就擦着身子走过去了。”
“这以后你再也没有看到他?”
“没有。”
刘大爷正欲转身离去,这时,马森像是猛地想起了什么:“这些天,你见过与那个男的同住的姑娘吗?”
“没看见。那女的有好一阵子没露面了。”
刘凯和马森谢过刘大爷,便用钥匙打开了六○二室的防盗门。
这是一套二室一厅的单元房。进门后,便是十一二平方米的客厅,将位于南北的两个房间恰到好处地隔开。客厅里摆设着几件简单的家具,一套灰蓝暗花组合沙发,沙发前放着一张长茶几,茶几上除一部普通电话机外,旁边还摊着一本装帧漂亮的日历记事簿和一支别在记事簿上的签字笔。
位于北边房间的门大开着,里面空空荡荡,一无所有。马森径直走进虚掩着房门的南间。
不用问,出事前兰达和宋康就住在这个房间里。但双人床上的卧具像是被人整理过了,本该是一对的米黄色枕头只剩下孤零零的一个,呆在床中间,而宽大的被子上竟没有一点褶子;靠床头放着一张写字台,台面上虽落满了灰尘,东西摆放得却有秩有序,几本时装杂志整整齐齐地摆在写字台的一角,三分之二的台面是空着的,在空着的台面中间,显露出放置笔记本电脑留下的印痕。
马森站在写字台前,久久地看着那个方方正正的落着浅浅灰尘的印痕。
“马森,快过来!”
马森正看得出神,客厅里突然传来刘凯的喊声。
马森急步来到客厅。
已戴上手套的刘凯将茶几上的记事簿推到马森的面前,指着上面的一个电话号码说:“你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号码应该是虎头宾馆的。”
马森赶紧凑了过去。电话号码的确是虎头宾馆的,更巧合的是记事簿上的日期是十五日,也就是刘大爷看见宋康外出的那一天。
“宋康像是接了某人的电话后,随手记下这个号码的。否则,他没有必要将一个宾馆的电话号码记在记事簿上。”刘凯沉吟了半晌后才说。
“也就是说,电话是从虎头宾馆打来的,宋康是在接到邀请后,去那儿同某人见面的。”马森接着说。
“这一解释应该说是合理的。只是,把宋康召到虎头宾馆的人又是谁呢?”
刘凯和马森同时陷入了沉思之中。
“老胡的估计没有错。看来,这个虎头宾馆真的有戏。”过了一会儿,马森建议说,“我们来个双管齐下怎么样?一方面去虎头宾馆暗访那个在此同宋康约会的人;另一方面,加紧寻找兰达。我怀疑她眼下就在本市,而且在宋康出事后还回来过。因为卧室有整理过的痕迹,还有,写字台上少了一样东西——我向南希了解情况时,她不止一次提到兰达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宋康则是玩电脑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