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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道教的主要教义则是如何避免死亡的原理和方术,显然是反乎自然而行的。道教有征服自然的科学精神。对中国科学史有兴趣的人,可以从道士的著作中找到许多资料。

    作为哲学的佛学与作为宗教的佛教,也有区别。受过教育的中国人,对佛学比对佛教感兴趣得多。中国的丧祭,和尚和道士一齐参加,这是很常见的。中国人即使信奉宗教,也是有哲学意味的。

    现在许多西方人都知道,与别国人相比,中国人一向是最不关心宗教的。例如,德克·布德教授(DerkBodde)有篇文章,《中国文化形成中的主导观念》①,其中说:“中国人不以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不是宗教(至少不是正规的、有组织的那一类宗教)。……这一切自然标志出中国文化与其他主要文化的大多数,有根本的重要的不同,后者是寺院、僧侣起主导作用的。”

    ①DominantideasintheFormationofeseCulture,载《美国东方学会杂志》62卷4号,293—294页。收入H.F.Maair编《中国》,18—28页,加利弗尼亚大学出版社,1946年版。

    在一定意义上,这个说法完全正确。但是有人会问:为什么会这样?对于超乎现世的追求,如果不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为什么事实上大多数民族以宗教的观念和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这种追求如果是人类基本欲望之一,为什么中国人竟是一个例外?若说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不是宗教,这是否意昧着中国人对于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毫无觉解?

    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可以叫做“超道德的”价值。爱人,是道德价值;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有人会倾向于把超道德价值叫做宗教价值。但是依我看来,这种价值并不限于宗教,除非此处宗教的含义与前面所说的不同。例如,爱上帝,在基督教里是宗教价值,但是在斯宾诺莎哲学里就不是宗教价值,因为斯宾诺莎所说的上帝实际上是宇宙。严格地讲,基督教的爱上帝,实际上不是超道德的。这是因为,基督教的上帝有人格,从而人爱上帝可以与子爱父相比,后者是道德价值。所以,说基督教的爱上帝是超道德价值,是很成问题的。它是准超道德价值。而斯宾诺莎哲学里的爱上帝才是真超道德价值。

    对以上的问题,我要回答说,对超乎现世的追求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国人并不是这条规律的例外。他们不大关心宗教,是因为他们极其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他们在哲学里满足了他们对超乎现世的追求。他们也在哲学里表达了、欣赏了超道德价值,而按照哲学去生活,也就体验了这些超道德价值。

    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功用不在于增加积极的知识(积极的知识。我是指关于实际的信息),而在于提高心灵的境界——达到超乎现世的境界,获得高于道德价值的价值。《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第四十八章)这种损益的不同暂且不论,《老子》这个说法我也不完全同意。现在引用它,只是要表明,中国哲学传统里有为学、为道的区别。为学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增加积极的知识,为道的目的就是我所说的提高心灵的境界。哲学属于为道的范畴。

    哲学的功用,尤其是形上学的功用,不是增加积极的知识,这个看法,当代西方哲学的维也纳学派也作了发挥,不过是从不同的角度,为了不同的目的。我不同意这个学派所说的:哲学的功用只是弄清观念;形上学的性质只是概念的诗。不仅如此,从他们的辩论中还可以清楚地看出,哲学,尤其是形上学,若是试图给予实际的信息,就会变成废话。

    宗教倒是给予实际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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