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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有些人觉得这搞得太过头了,让星期天的礼拜变得那么不庄重。但对于那些生病的人来说可能是件好事,不过又会让年轻人们变得懒惰和没有礼貌。他自己二十年来从没错过星期天的教堂礼拜,二十年前那次还是因为他在草垛上摔下来摔伤了腿。上帝啊,当他有力气的时候,他最喜欢在牧师下面坐着。什么?是的,他的确记得那天下午有一个奇怪的年轻人经过村庄。他当然可以形容一下了,他的眼睛没有什么毛病,他的记忆力也没有毛病,感谢上帝!只是他的听力没有那么好而已,但是,就跟奥蒙德先生可能已经注意到的一样,你只要稍微大声说清楚一点,那甘德先生就可以听得很清楚了,但现在的那些年轻人总是嘀嘀咕咕不把话说清楚。那个家伙有些驼背,像是在城里长大的,戴着大眼镜,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还有一个帮助走路的长棍子,大家都爱用那种棍子。他们称呼这种人为徒步者,他们都有长棍子,就像童子军一样,不过,任何有经验的人都可以告诉他们,步行的时候没有任何东西比岑树拐杖更有用。因为,这有个很好的理由,你扶着它比扶着长棍子要舒服。但年轻人们从来都不听这些道理,特别是姑娘们,他觉得,她们也做得太过头了。她们光着腿,穿着短裤,像踢足球的一样。尽管甘德先生不是太老,也不是不喜欢看姑娘们的腿,但在他那个时代,姑娘们从来不露出她们的腿。不过他知道,男人们为了看一只光溜溜的脚踝,走上一英里的路都愿意。

    奥蒙德巡官用尽最后所剩的精力,来问最后一个问题:“那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经过的?”

    “什么时候?你用不着大声喊,小伙子。也许我的听力的确不好,但我又不是聋子。我上个星期一还跟牧师说:‘昨天你给我们讲的布道真是不错。’然后他说:‘你坐在那儿能全听见吗?’我跟他说:‘我的听力可能不如年轻的时候,但我还能听见你的布道,牧师,从开始一直到‘神啊,我的父,我都能听到。’然后他说:‘你这个年纪还能这样真的很可贵了,甘德。’当然,的确也是。”

    “的确如此,”奥蒙德说,“我只是想问你,你什么时候看见这个戴着眼镜还拿着长棍子的家伙经过村庄的?”

    “就是在两点钟,”老先生得胜似的回答说,“就是在两点钟。为什么?我跟我自己说:‘你该去喝口酒了,而且三根羽毛餐厅在两点关门,所以你最好快一点。’这时那个人径直从威利伍康伯的方向过来,直接穿过,走向亨克小路。所以我说:‘嗨!你看起来风一吹就倒,像是从柠檬汽水里长大的一样,只有气泡,没有躯干。’(原谅我这么说话)我是那么自己跟自己说的。我还说:‘甘德,这似乎是在提醒你,是时候再去喝一扎啤酒了。’所以我喝了第二扎啤酒。当我走进酒吧的时候,看到那儿已经是两点钟了。但酒吧里的钟总是快了五分钟,为的是能在法定时间之前把人赶出去。”

    奥蒙德巡官静静地接受了这个打击。温西错了,完全错了。两点钟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被清清楚楚地证明了。威尔顿是无辜的,布莱特是无辜的,珀金斯也是无辜的。现在只需要去证明,那匹母马也是无辜的,那么整个关于威尔顿的推论就会像一副骨牌那样轰然倒下。

    他在村庄绿地上遇到了温西,跟这个沮丧的天才交谈了一会儿。

    温西看着他。

    “你身上有火车时刻表吗?”他最后开口说。

    “时刻表?没有,勋爵阁下。但我可以拿一个来。或者我可以告诉勋爵您——”

    “不用麻烦了,”温西说,“我只想知道下一班去科尔尼的火车是什么时候。”

    巡官盯着他。

    “那匹母马有问题,”温西说,“它当时在平铁,看见了谋杀的完成。”

    “但我还以为,勋爵阁下,您已经证明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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