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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3年,在政府完成统一财政,全国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陈云提出了发行新人民币的建议。1954年底,中共中央指示“现行的人民币在计算上已失去作用,在国际观感上,对国内人民心理上影响均不好。为进一步健全和巩固我国的货币制度,整理货币流通,缩小票面额,便利计算和使用”。中央批准1955年发行新人民币,考虑到年初两个月正值节假日,因此改为3月1日起发行新币。

    新人民币的出台,必须要解决两大问题:第一,人民币是否与黄金挂钩;第二,新旧货币如何兑换。

    在世界普遍实行货币规定含金量的时代,陈云力主人民币不与黄金挂钩,不规定人民币的含金量。

    为什么陈云在设立人民币含金量时顾虑重重呢?这还要扯上苏联外长葛罗米柯丢官的事。

    1951年4月30日,斯大林亲自提出,苏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撤销4月5日由苏联国家银行制定的一项关于卢布与人民币汇率的决定。并给予国家银行行长和财政部长警告处分,外交部长葛罗米柯被降级为英国大使,原因就是葛罗米柯在汇率问题上让斯大林勃然大怒。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和周恩来先后赴莫斯科,和斯大林等苏联领导人谈判和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将中苏的战略同盟关系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双方争论最激烈的就是卢布与人民币汇率问题,而苏联政府在这方面做了精心准备。

    苏方没有、也不想按照一般国际惯例,根据主要产品价格综合指数,来确定卢布与人民币的比值,而是采取抬高卢布压低人民币的办法。苏方首先和中国确定卢布与人民币的比值是通过美元来计算。在毛泽东谈好条约的大框架,离开苏联后,他们马上宣布提高卢布对包括美元在内的所有外币的汇率,一举把卢布的购买力提高了30%,这样大大增加了中苏贸易谈判中汇率问题的难度。中方代表很不满意,对此提出不同意见。但是,由于当时中国急于得到苏联的物资和技术,只好做出让步和妥协,在不平等的条件下确定了两国货币汇率,确定卢布与人民币比价为1卢布兑换9500元人民币。

    此后,中方一直想方设法改变这一汇率,采取了和苏联相同的方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据1951年2月苏联大使报告,中国政府从1950年底开始连续4次降低美元汇率,由于卢布与人民币的汇率以美元计算,美元汇率的降低直接导致卢布兑换人民币汇率的下降,即从1卢布下降到兑换人民币5720元。报告估计,根据美元计算的卢布和人民币的汇率,比按中国人民银行收购黄金的官价计算的汇率大约低20%。因此,美元在中国的汇率降低自动导致卢布对人民币汇率的降低是不正常的,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对苏联不利,特别是1951年苏中之间结算将进一步增长,情况会对苏联更加不利。

    “苏联使馆建议,苏联财政部和国家银行应与中国进行谈判,以便确定按黄金价格计算卢布和人民币的比价。4月5日,苏联国家银行制定了一项关于卢布与人民币兑换率的文件,具体内容不详,但据时任驻美大使多勃雷宁的回忆,这个文件对中国比较有利。当外交部副部长佐林把这份文件呈送代理外交部长葛罗米柯审定时,葛罗米柯一方面出于谨慎,不敢擅自做主,一方面以为汇率并非重大问题,不便打扰斯大林,遂将文件搁置起来。后来,中国政府和苏联使馆再次催促,佐林亦表示支持,于是,葛罗米柯未经请示斯大林,就批准了这一文件。斯大林得知此事后大为恼怒。”【17】

    葛罗米柯显然没有完全理解伟大领袖斯大林的深刻用意,一朝不慎,铸成了大错。

    斯大林把东欧国家纳入苏联“社会主义大家庭”时,就想好了在经济上控制他们的策略。既然东欧国家都坚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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