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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望他。

    “克拉多克,你终于算是棋逢对手了。”

    “我?还不至于!我一个月就能恢复,然后我还要出去。”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再骑它了。不值得。它老那么晃荡前腿,你总有一天会摔断脖子的。”

    爱德华轻蔑地说:“呸!我不能骑的马还没出生呢。”

    “你现在体重增加不少,身子骨也不像二十岁时那么柔韧,再摔一次你可能受不了。”

    “胡说!别把我当成八十岁的老头儿。我还从来没在哪匹马面前退缩过,现在也不准备开始。”

    布兰德顿耸耸肩,当时没有答话,后来私下和伯莎谈了一下。

    “伯莎,如果我是你,肯定会劝爱德华处理掉那匹马。我觉得他不应该再骑它,不安全。无论他骑术有多高明,那畜生耍泼时他可能救不了自己。”

    伯莎对她丈夫的骑术有一百分的信心。无论他在其他事情上多么无能,但绝对是全国最好的骑手之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奉劝爱德华。

    结果他回答:“哼,那些都是胡扯!我告诉你,下个月十一号,他们正好要去那同一块猎场,我也要去。我发誓,一定要让它跳过柯尔特田野的标杆和栅栏。”

    “你太鲁莽了。”

    “不,我不是。我对马了如指掌。而且我知道,只要它愿意,它就可以跳起来。我对天发誓,我会让它跳过去。嘿,如果我现在退缩,我就永远不能骑马了。一个快四十的男人从马上摔下来,唯一应该马上做的事就是从头开始,否则他就会丧失勇气,再也没有挽救的可能。我见过好多个这样的例子了。”

    后来,爱德华身上的绷带拆除,身体也完全恢复,格洛弗小姐又请求伯莎再去劝劝他。

    “伯莎,我听说那是一匹最危险的马。我觉得爱德华要骑它简直是疯了。”

    “我曾乞求他卖掉那匹马,但他只是嘲笑我。他固执得无药可救,我的话他基本不听的。”

    “你不害怕吗?”

    伯莎笑了:“不,我真不怕。你知道,他总是骑烈马,但从来没受过伤。刚结婚的时候,我总是担惊受怕,每次他外出打猎,我总想象他的尸体躺在担架上被抬回来。但他从来没出过事,我也就慢慢放心了。”

    “真不明白你怎么能放得下心。”

    “亲爱的,没人能提心吊胆地过上十年。住在火山上的人完全忘记了危险。如果你没有椅子,坐在火药桶上你也会很快就觉得安稳。”

    格洛弗小姐眼前生动地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她坚定地回答:“绝对不会!”

    格洛弗小姐从未改变,时间对她的头脑也只能徒唤奈何,她的年岁看起来仍然像二十五到四十之间,头发没有变得稀疏,裹在黑色铠甲里的身板一如既往地年轻着,没有一个新思想或观念进入她的精神领域。她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的女王,用最快的速度奔跑,却只是围着原地转圈,不同的是格洛弗小姐的进程是反向的:世界在前进,随着本世纪进入尾声,明显前进得越来越快,但她岿然不动——一具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行尸走肉。

    十号那天到了,猎手们要在爱德华摔下来的地方集合。爱德华请来拉姆塞医生,让伯莎放心他非常健壮。检查过后,他请医生去客厅。

    “拉姆塞医生说我的锁骨比任何时候都硬朗。”

    “但我还是不认为他应该骑那匹杂色马。伯莎,你能不能劝阻爱德华?”

    伯莎看看医生,然后看看爱德华,笑了。

    “我已经尽力了。”

    “伯莎明白事理。我做教会委员,她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关系到马,她就信任我。是吧,伯莎?”

    “确实是这样。”

    爱德华高兴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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