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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斗篷一样披在身上,有时似乎过于沉重,让她几近昏厥。她强加于自身的桎梏往往难以忍受。愤怒和憎恶在她心中翻腾,但她迫使自己保持那种人们常见的微笑。她找不到人倾诉心中的不快,因此精神的寂寥仿佛酷刑。一个人无法表露自己的感情,无法释放啃噬心灵的痛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对作家影响不大,因为他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慰藉,他可以倾吐秘密而不暴露它。但女人,只有沉默。

    伯莎现在对爱德华的厌恶越来越强烈,甚至演变成一股怒火,生理上也产生抗拒,根本不能忍受他的触碰,但她认识的所有人都钦慕他。范妮·格洛弗认为他是全人类最善良最高尚的人,她又怎么可能和范妮说爱德华是一个傻瓜,让她厌烦透顶?在世俗的标准中,爱德华使她黯然失色,她恼羞不已;以前,他唯一的社会地位在于他是她的丈夫,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了。她发现靠他反射的光发亮非常讨厌,同时也鄙薄自己的气量狭窄。

    最终,她感觉不可能继续忍受与他为伴,他使她愚蠢而粗俗,她很不舒服,身体也虚弱,连心也是绝望的。她决意再次离家出走,这回真的是永远了。

    “如果我停留在这儿,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一直很悲伤,因为他喜爱的一只狗死了。他还差点儿流下眼泪。伯莎轻蔑地观察着他。

    “一只可怜的狗死了你倒挺伤心的,但我受苦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难过。”

    “哦,别打扰我好吗?我受不了。”

    伯莎狠狠地挤出几个字:“蠢材!”

    他随便去哪儿都垂头丧气的,用颤抖的声音动情地向每一个遇到的人仔细倾诉那只畜生死时的情况。

    格洛弗小姐说:“可怜的人儿,他有一颗如此善良的心。”

    伯莎几乎忍不住涌到嘴边的刻薄话。如果大家知道他对她爱情的冷淡,还有对她眼泪和绝望的无情时,他们的态度肯定会不同。想起过去的卑微,她就打心底里鄙视自己。

    “他让我把那杯耻辱的酒一饮而尽。”

    她居高临下,第一千次用鄙夷的眼光对他进行总结。令人费解的是,她一直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一个灵魂如此卑贱、性格如此平庸的男人脚下。想到她的爱情何等的卑躬屈膝,她就羞惭。

    伯莎身体有些不适,拉姆塞医生前来探望,正好碰上她在深思这些问题。

    她刚回过神来,他就问:“唔,爱德华今天怎么了?”

    她不由自主地喊道:“天哪,我怎么可能知道!”潜伏已久的话语在长期禁锢后下意识地溜出来了。

    “嘿,这是怎么了?这对鸳鸯到底拌嘴了?”

    “哦,对爱德华的重重赞美让我反胃。被当成他的附属品,我也恶心。”

    医生突然大笑起来:“伯莎,你这是怎么了?我们都喜欢他,我还以为没什么比这个更让你开心的了呢。”

    “哦,我亲爱的医生,你不是一个彻底的傻瓜便是被蒙蔽了双眼。我以为现在谁都知道,我讨厌我的丈夫。”

    “什么!”拉姆塞医生不可置信地大叫出来。但转念一想,他以为伯莎是身体不舒服影响了情绪。“好啦,好啦,亲爱的,看来你需要吃点儿药。你也是女人,女人身体不好的时候总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伯莎从沙发上一弹而起:“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充分的理由就说出这样的话?如果可以,难道你以为我不会掩饰自己的羞辱?哦,我忍受得已经够久了,现在必须讲出来。啊,上帝,每当我想起隐藏的种种痛苦,我就忍不住尖叫。除了你,我没向任何人透露过一个字,现在我忍无可忍了。我告诉你,我厌恶、憎恨我的丈夫,彻底地瞧不起他!我不能忍受继续和他住在一起,我要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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