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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她。

    我感到自己的皮肤上泛起了一层薄汗——我妻子的担心终于开花结果了。她这些年来的担心总算见了成效,试想一下那份满足该有多么可怕。

    “我当然会去,我还会顺路去一趟圣路易斯,瞧瞧另一个家伙德西,一切包在我身上。”我转过身向门外走去,刚刚走了二十英尺,突然冒出了斯塔克斯的身影,一张脸看上去还睡意未消。

    “听说警察昨天搜查了商城。”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挠着下颌,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还没有咬过的甜甜圈,工装裤身前的口袋里鼓出一块凸起,看上去像个百吉饼,我差点儿开了个玩笑:“你的口袋里是揣了一块烤饼,还是你……”

    “是啊,什么也没有查到。”

    “昨天去搜查,他们居然昨天白天去搜查,蠢货。”他说着望了望周围,仿佛担心他的话无意中进了警方的耳朵,斯塔克斯俯身朝我靠过来,“你得晚上去,那时候他们才会在商城出没,白天他们都在河边,要不然就举旗帜去了。”

    “举旗帜?”

    “你知道吧,坐在高速公路的出口旁边举着一些标语,上面写着‘失业了,请好心帮帮忙’或者‘需要点钱买啤酒’之类。”他说着瞥了瞥房间,“这就是举旗帜,伙计。”

    “好吧。”

    “晚上他们就在商城里。”他说。

    “那我们今晚去,”我说,“我和你,再加上其他人。”

    “加上乔·希尔山姆和迈克·希尔山姆。”斯塔克斯说,“他们两个人会乐意干这事。”希尔山姆兄弟比我大上三四岁,堪称本城惹是生非的坏蛋,两人生来就不知道什么叫作害怕,什么叫作疼痛。在夏天里,那两个小子迈着两条肌肉发达的短腿一溜烟四处乱窜,要么打打棒球,要么喝喝啤酒,要么从事各种古里古怪的大冒险,比如乘着滑板冲进排水沟,或者一丝不挂地爬上水塔。在百无聊赖的周六晚上,希尔山姆兄弟的双眼会喷出狂乱的火花,你一瞧那副架势就知道会出事,也许不是什么好事,但肯定会出点儿事。不消说,希尔山姆兄弟会乐意干这事。

    “好,”我说,“那今晚我们就去。”

    这时一次性手机在我的衣兜里响了起来,看来刚才没有把机子关好,它又响起了铃声。

    “你要接电话吗?”斯塔克斯问道。“不接。”

    “每个电话你都不该错过,你真的应该每个电话都接。”

    今天已经没什么活儿可做了,既没有打算要搜寻的地方,也不需要更多传单,就连接电话的人手都已经满员。玛丽贝思开始把志愿者们打发回家,要不然的话他们只是站在附近吃东西,一个个闲得发慌,我疑心桌上的早餐有一半都被斯塔克斯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警探那边有什么消息吗?”兰德问。

    “没消息。”玛丽贝思和我都回答道。

    “这可能是个好兆头,对不对?”兰德的眼神满怀着期望,于是玛丽贝思和我都哄着他说:“那当然,没错。”

    “你什么时候去孟菲斯?”她问我。“明天去,今晚我和朋友要再去搜一遍商城,我们觉得昨天的搜查不太妥当。”

    “好极了,”玛丽贝思说,“我们就得这么干,要是警方没有把事情办妥当的话,那我们就自己亲手去办,因为我……总之至今为止,警方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好印象。”

    兰德闻言把一只手搁在妻子的肩膀上,看来玛丽贝思已经不止一次说过这样的话,兰德也并非第一次听到。

    “今天晚上我想和你一起去,尼克,我也要去。”兰德说。他身穿一件浅灰蓝色高尔夫球衫、一条橄榄色休闲裤,一头黑发闪烁着隐隐的光泽,我想象着他拿出惯常的招数试图跟希尔山姆兄弟打成一片,兰德的嘴里会说出一句,“嘿,我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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