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抢劫案使詹妮弗再一次成为新闻人物。被告又是由雷恩神父介绍来的。
“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一点麻烦……”他刚开了个头,两人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这位朋友原来是保罗·理查兹,一个被指控从银行抢劫了十五万美元的流浪汉。据说当时一名强盗走进一家银行,他身穿黑色长雨衣,雨衣里藏着一支锯短了枪杆的枪。雨衣的领子向上翻着,盖住了半个脸。那人大摇大摆地走进银行,朝出纳员挥舞着手中的枪,让他把手头的全部现款交出来。钱到手后,强盗便坐上在门外等着的汽车逃之夭夭。曾有几个人看到逃走的车子是一辆绿色的小轿车,可是牌照上抹了泥巴,看不见号码。
抢劫银行违反的是联邦法,因此联邦调查局参加了侦查。他们把罪犯作案的方式输入中心电脑,保罗·理查兹便是电脑提供的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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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妮弗去赖克斯岛监狱访问了理查兹。
“我向上帝起誓,我没有干。”保罗·理查兹说。他今年五十多岁,红红的脸上长着一对孩子似的蓝眼睛。看起来手脚已不十分灵便,超过了抢劫银行的年纪。
“你到底是清白的还是有罪的,这一点我现在并不关心,”詹妮弗说,“但是我有一条规矩:我决不代表对我撒谎的人说话。”
“我敢拿我母亲的生命起誓,我没有抢。”
詹妮弗早已不相信对天起誓之类的保证了。不少当事人曾拿他们的母亲、妻子、情侣以及孩子的生命向她起誓。要是上帝让这些起的誓应验的话,那么现今地球上的人口恐怕要少得多了。
詹妮弗问:“你认为联邦调查局为什么要逮捕你呢?”
保罗·理查兹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十年之前我抢过一家银行。当时我笨手笨脚,被当场逮住了。”
“你当时在雨衣里藏了一支锯短了的枪?”
“正是这样,我一直等到天下雨才动手抢劫。”
“这一回不是你干的?”
“不是。肯定是哪一个精灵鬼学了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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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预审的是主张对一切罪犯从严处理的弗雷德·斯蒂芬斯法官。据传,他赞成把一切罪犯统统送往渺无人烟的荒岛,永远不叫他们离开。这位法官还认为,凡第一次行窃被抓住的人,应根据伊斯兰传统砍去右手,再次作案,应该砍去左手。詹妮弗所遇到的法官中,最难对付的便是这个人了,她请肯·贝利来商量对策。
“肯,我想请你了解一下有关斯蒂芬斯法官的全部情况。”
“斯蒂芬斯法官?他的情况谁都知道。他……”
“这我也知道。请你务必再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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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本案的联邦主诉人是詹妮弗的老熟人卡特·吉福特。
“你打算怎样替他辩护?”吉福特问。
詹妮弗像是吃了一惊,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当然是无罪喽。”
他不无讥讽地说:“这正是斯蒂芬斯法官所希望的。我估计你准备要求组成陪审团吧?”
“不。”
吉福特满腹疑团地端详着她:“斯蒂芬斯法官审理案件从来不心慈手软。你难道准备让他单独处置你的当事人吗?”
“不错。”
吉福特笑了笑说:“我看你迟早总会发疯的,詹妮弗。我巴不得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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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诉保罗·理查兹的审判现在开始。被告到庭了吗?”
法庭工作人员说:“到了,法官先生。”
“请律师们各自入席。”
詹妮弗和卡特·吉福特朝斯蒂芬斯法官走去。
“詹妮弗·帕克代表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