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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继续计划经济,另一个就是借改革之名掠夺大众。不管怎么样,中国再回到计划经济模式是不大可能的了。但搞得不好会出现一个拉锯战的过程,可能会发展成‘裙带资本主义’、‘亲朋好友资本主义’,或‘权贵资本主义’。其实它就是老一点的中国人都很熟悉的官僚资本主义,即‘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中国在这方面的苗头已经相当明显了。要避免其恶性发展,从经济的角度讲,就是要发展独立的民间经济和民间力量;从政治方面讲,就是要确立游戏规则,实行法治。”最后,他给出了一个让人警醒的新判断:“我认为中国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或者说1992年以后,改革的主要危险并不一定来自保守力量,而在于是否在社会变革中兼顾公正。如果官僚们的力量太强大了,就会发生像俄罗斯那样的情况;大部分财富被一小撮人鲸吞,而百姓却变得一无所有,那就国无宁日了。”

    吴敬琏的这番言论揭示了中国改革的另一个主题。在经济发展的前20年,“公正”是一个虚悬着的,甚至是被完全漠视的概念,为了摆脱贫困,必须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他们成为搅活社会的“鲶鱼”,必须要敢于破坏一切的秩序,先让整个社会“倾斜”起来。然而,当变革的机器运行起来,财富开始迅猛累积之后,社会公正和转型正义便成了一个必须跟进的命题。在中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不公正的现象不但始终存在,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这正是让吴敬琏无比忧心的地方。

    关于“如何在改革中实现社会公正”,他认为要从两个方向来思考,一是如何杜绝改革中日益泛滥的腐败现象,二是从制度层面上保证弱势群体的利益。

    关于吴敬琏对于转型时期腐败蔓延的根源何在的分析,最需要注意的是吴敬琏和他的伙伴荣敬本1988年引进的“寻租”这个新的政治经济学概念。

    在国际理论界,寻租理论的提出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经济学家们用“寻租”来描述某些人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它的概念定义者之一詹姆斯?布坎南于1986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在中国,“寻租”这个概念首先出现在吴敬琏主编的《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上。1989年第2期的杂志刊登了美国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尼古拉斯·拉迪写的一篇文章《中国价格改革造成的寻租社会》。拉迪教授在文中说道:“毛泽东逝世后的中国经济改革,较之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无疑成功得多。但是,中国工农业基本组织结构的改革是否已经足以支持中国较快地摆脱苏联模式,转向‘市场社会主义’,目前还看不清楚。”他提出了当时中国经济体制存在的两大问题。第一,80年代初改革最突出的创造是实行双轨制。享受优惠的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国家控制的分配系统获得投入品,主要是集体企业在市场上购买投入品,投入按国家固定价格得到供应的企业就“得到一笔补贴”。第二,中国1978年以后的改革,一直在谋求企业经理权力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同时扩大。这形成了对地方保护主义的刺激。在“新的收入分成制”(指财政“分灶吃饭”体制)下,“利润”留成可以用于地方政府开支。这些“实际上是一种租金(rent)”。

    一些读者不解在这篇文章中出现的“租金”、“寻租”等生疏辞藻,便给编者去信询问。为了面答读者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的两位主编吴敬琏、荣敬本向吴在耶鲁结识的朋友、当时正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钱颖一请教,也研究起寻租理论来。研究的结果使他们感到,寻租理论正是用来解答当时在中国讨论得热火朝天的“官倒”何以会如此猖獗问题的一把钥匙。于是,他们就筹划组织了一场关于寻租和腐败的大讨论。

    吴敬琏在一篇介绍文章《寻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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