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的某个六月天,有个年轻男子从大城出发,一路向北,徒步前往一个他只闻其名却不曾去过的地方。此地名叫艾基伍德,有可能是座城镇,也可能只是个地名。男子名叫史墨基·巴纳柏,正要到艾基伍德成婚;他之所以走路而不搭车,是因为他要到那里去就得遵守这项条件。
尽管他一大早就从城里的住处出发,却到近中午才行经一条人迹罕至的步道,越过大桥,来到河流北岸那些有名称却无明显分界的城镇。他花了一整个下午穿越这些取着印第安名的地方,通常无法跟着那些川流不息、横行霸道的车辆直线前进;他从一区来到另一区,往巷弄间和商店里张望。虽然有骑脚踏车的孩子,但行人却寥寥无几,就算是当地人也一样;他不禁猜想这些地方的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在他看来似乎极度边缘化),尽管孩子是够愉快了。
正规的商业大道和住宅街区逐渐变得凌乱,就像大森林的外围树木会愈来愈稀疏一样;杂草丛生的荒地,开始像林间空地般穿插其间;不时出现一片片满是尘埃、发育不良的树林和脏乱的草场,立着的告示上载明该地可改建为工业园区。史墨基心里反复玩味最后几个字,因为他似乎确实置身这样的地方:一座工业园区,就在沙漠和农地之间。
他在一张长凳前停下脚步,众人可以在这里搭上从“某处”到“他方”的公交车。他坐下来,放下背上的小包,拿出自己做的三明治(这又是另一项条件)和加油站送的彩色路线图。他不确定条件里是否有禁止使用地图这一项,但前往艾基伍德的指示并不清楚,因此他还是摊开了地图。
好了。这条蓝线似乎就是他刚才走过的坑坑洼洼的沥青碎石路,两侧都是无人的砖厂。他把地图转过来,让这条线和面前的路一样跟长凳平行(他向来不大会看地图),结果在左手边遥远的那一头发现了目的地。艾基伍德这名字并没真的印在上面,但它确实就在这儿的某处,落在图例中最不显眼的记号所标示出来的五座城镇之间。所以喽。有一条大大的双红线通往那一带,还傲然附上交流道出入口,但他不可能走那条路。更近处则有一条粗蓝线(史墨基总觉得所有南下进城的车流都走蓝线,出城的才走红线,就像血管系统一样),还有一条条微血管似的支线通往沿途的小城镇。他目前所在的这条细得多的笔直蓝线就是支线之一;八成会有商业活动朝这儿转移,工具城、美食城、家具世界、地毯村。好吧……但不远处也有一条几乎看不出来的黑色细线,他可以改道从那里走。他原本以为此路不通,但是不对,它一直断断续续延伸下去,乍看之下仿佛是制图师将之遗忘在纠结的路线之间,但到了北方的空旷地带又见清晰,直驱史墨基知道的一个城镇,那里很靠近艾基伍德。
就走这条吧,它看起来像是人行步道。
他在地图上以手指测量自己走了多远,再量量还要走多远的路(比刚才的路程远得多),接着背起背包、把帽子斜戴以遮挡太阳,再次踏上旅程。
他走在路上时没怎么去想她,尽管两年前爱上她以来,她就一直在他心里。他心头经常浮现他俩初遇的那个房间,有时一想起来就跟当时一样满心惶恐,但通常是既庆幸又幸福的。他还常想起乔治·毛斯手拿酒杯、嘴叼烟斗,将他那两个高挑的表妹介绍给他:有她本人,还有她背后那个害羞的妹妹。
毛斯家族位于市内的宅邸是整栋大楼里最后一户有人住的房子,一切就发生在三楼的书房内。直棂窗上贴着硬纸板,门口、吧台和窗户之间的走道上铺的深色地毯已经让人踩到褪色。就是那个房间。
她很高。
她身高将近六英尺,比史墨基还高了几英寸,她刚满十四岁的妹妹也已经跟他一样高。她们的小礼服很短,闪闪发光。她穿红色,妹妹穿白色,裹在长腿外的长丝袜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