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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的两个轮子各开了一枪,它们就像漏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我不敢怠慢,左手放在方向盘的12点位置,右手摆在邦德的座位上,挂上倒车挡的同时,我猛踩油门开始倒车,在我能看见的路口处迅速打了把方向,车身来了个90度的漂移。邦德正好看见了前方粉色大众的车尾灯。

    “追上它。”他退下弹夹,大致估算了一下剩余的子弹又重新把它推进枪身,老练地扫了一眼倒车镜,“这车能开多快?”

    “任何车辆在市区都不允许超过70英里。”

    他用大拇指向后挥了挥,“如果有四辆警车追你呢?”

    我张大了嘴,右脚再也不敢离开油门。

    “右转!”邦德先生命令道,“好,就在这儿停!”

    “你又要干吗?”我焦急万分,“警察就要追上来了!”

    “我来开。”

    “可这是自动挡的。”

    “是的,比手动的还要容易。”他不由分说一把就将我拽到了他的位置,待我从倒车镜里看见警车的时候,詹姆斯已将车发动了,并把勃郎宁递在我手上,“给,拿好它。”

    “我不会用它。”

    “是,我知道。可瞄准一辆车比瞄准一个人来说要更为简单。”

    “你是让我开枪打警察?”我擦拭着额头前的汗水,自从认识邦德以来,我体内的汗腺就活跃了起来。

    “或者让他们开枪打你。”他刚说完我就听见了枪声,那帮不分青红皂白的城市保护者扣动了扳机。

    “妈的!”我左手拿枪,伸出窗外,闭着眼睛胡乱开了两枪。

    “恭喜你,科林。你在没有瞄准的情况下竟然杀了一条流浪狗。”

    “去你的吧!”他的幽默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好笑。

    “噢,那是艾达的车。”

    我回望着街边的一辆粉色大众,“这种车型多了去了。”

    “可车牌号只有一个。”

    “该死,我没记下那家店铺的名字。”

    “弗克兰服装店。”邦德开车经过了富勒姆路的交叉路口,朝自然博物馆驶去,后面的警车穷追不舍,就像块巨大的磁铁一样吸向我们。博物馆附近有辆七喜汽水的饮料车抛锚了,堵在了路中间,司机正打电话把这里的情况向交通部说明,当他看见兰博基尼急驰而来的时候,吓得手机和尿同时落在了地上。

    “小心,我们要撞上了!”我赶紧寻找安全带。

    詹姆斯一声不吭,表情镇定得令人难以置信。只见他加大油门,整辆车钻进了那辆大货车的肚子下面,并不可思议地向右漂移。当他再踩油门的时候,我看见一辆警车刹车不急,撞上了饮料车,顿时,百事公司的产品在自然博物馆门前炸开了,七喜饮料就像喷泉一样灌溉着这个街道。

    “呼——”我松了口气,可是当我看见前方的情况时,脱口而出,“Shit!”

    我们的车冲过了海德公园的铁栅栏,邦德对游客疯狂地摁着喇叭却没有半点减速的意思,这座18世纪的英国王族的狩鹿场现在成为詹姆斯·邦德的练车场了。邦德先生用这样的场面告诉游客公园提前关门,惊慌之中,个别游人竟跳进了喷泉躲避飞车劫难。一群两分钟前还在歇息的鸽子四处飞散,我掸去粘在倒车镜上的羽毛,发现还有两辆警车在追我们,更糟的是,我确信自己听见了螺旋桨的轰鸣声。

    黑色的直升机在高空发出这样的声音:“赶快弃车投降,你们逃不掉了!”

    “会游泳吗,科林?”

    “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路况,车子已经穿过海德公园,前方就是白金汉宫,再往前就是伦敦桥和泰晤士河……经过一连串的冲击,这辆银色的兰博基尼已经面目全非,车前的引擎盖早已不知去向,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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