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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姆·道格拉斯从办公桌前疲倦地站起身,把双臂伸过头顶。自从上司侦缉总警司詹姆斯·辛克莱由于身体原因提前退休后,汤姆在伦敦警察厅的工作变得大不相同了。新上司人很好,但太看重数字,难讨汤姆的喜欢。新上司招人反感不仅是因为他用铁腕掌握着财政,那是他的工作。对汤姆来说,新任侦缉总警司似乎也想靠数字来破案,就好像那是一个万能公式,只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运用,便能无往不利。

    汤姆最初来伦敦警察厅任职是为了离女儿露西近些,前妻凯特在他们离婚后就不辞而别,搬到了伦敦,他只能跟着。在许多方面,这份工作都是他梦寐以求的,但现在伦敦生活已不再有什么吸引力。凯特在新恋情告吹后又带着露西搬回西北部,于是这里再也没有什么值得汤姆留恋的了,他又一次思女心切。

    他从椅背上抓起皮夹克,拿起钥匙。深夜的这个时间点少有生机,尽管死气沉沉的公寓无甚诱人,但他的确需要睡会儿,也需要填填肚子,至少他还能从烹饪中享受到乐趣。他开始考虑这顿深夜晚餐该吃些什么。

    就在汤姆拧灭台灯的刹那,电话铃响了。他盯了电话听筒一会儿,犹疑不定,但他知道不得不接——只要电话铃响了,他从来就做不到不接。

    “侦缉总督察道格拉斯。”

    “汤姆,很高兴逮着了你。我是菲利帕·斯坦利。如果你能抽出一分钟,我想让你帮我查一点资料。”

    她一自报家门,汤姆便知道这场对话将会持续很久,于是拖出椅子,重新坐下,把夹克和钥匙放回办公桌上。在他离开曼彻斯特前,菲利帕不过是他那组的督察,而现在已经晋升到和他平起平坐的侦缉总督察了。没有什么阻挡得了这个女人,她一定会攀上最高峰。

    “嗨,菲利帕,很高兴接到你的电话。我能帮你做什么?”他问。

    “我需要你回忆一下一起七年前的旧案子。当时你正搭警员瑞安·蒂皮茨的顺风车,中途他不得不调头去应付一个名叫奥莉维亚·亨特的女人,对方报警声称男友失踪了。”

    汤姆知道和菲利帕不会有什么朋友间的叙旧——她这个人从来都只讲正事。他能清楚地想象出她的样子。她此刻肯定一如既往地穿着那套“制服”:露着脖子的白色衬衣,不会露出太多乳沟,笔挺的深蓝色短裙,好穿又不失优雅的鞋子——他母亲会称之为船鞋。她黑色的短发明亮耀眼,拢到耳后,除了一点儿口红外不施粉黛。她看上去总是整洁得无可挑剔,充满女人味儿,但一点儿都不性感,就算有那么一丁点儿,也早被她的傲气消磨得荡然无存。

    “怪了,我还真记得。没错。我忘了当事人的名字,但如果我没有记错,她有个哭闹不停的婴儿,她固执地认为男友遭遇了不测。得知那失踪的家伙是个穆斯林时,瑞安表现得好像那人的身份就解释了一切。依他所见,我们肯定会在某个胡同里找到那个被痛殴的家伙——当然了,我们根本就没找到。因为他那态度,我还臭骂了他一顿,并向那个女孩道了歉。你需要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你对她的印象——我说的是那个女孩。”菲利帕答道。

    “为什么?发生什么事了?”汤姆问。这件事过去很久了,卷宗里应该详细记录了所有细节,但菲利帕肯定不会无缘无故这么问。

    “我会告诉你原因的——但我不想影响你的判断。先把你记得的告诉我,然后我就会告诉你我为什么想知道。顺便说一句,我已经就这个和瑞安谈过了。他现在是探员了,天知道是谁做出了这个令人惊讶的决定。没有人认可他的聪明才智,他却自信心膨胀,而且还像一直以来那样无能。我想从你这里挖到料的可能性更大。”

    汤姆不确定菲利帕是不是在明褒暗贬,但他决定不去理会。那个案子不是汤姆能转身就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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