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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监古称宦官,由于身在宫廷,每每对政局很有影响;特别是一个朝代濒临衰亡之际,内监更多地起些坏的作用,因此历代论者对于宦官都极少好评。不过,这都是环境使然。首先,是历代论者都常说到的,因为内监身心遭受过伤残,遇事对人,自然恨多爱少、阴毒险恶。其次,因身在深宫,服侍的是皇帝、后、妃等人,偶拂其意便会得祸,以此便巧言令色,养成了很多恶德。还有,一般内监没有全归自己的居处,食住都与伙伴相共,接触较多,冲突也多,攻防较量,胜者每多狡恶之辈。成了气候、有头脸的,也以此辈为多,所以内监常常干不出什么好事来。这些虽都是历代都有的泛泛之论,仔细想来,却也有些道理。

    内监在明代为祸之烈,论者常以为是较之汉、唐,尤有过之的。关于此点,明代的开国之君朱元璋自始便很注意,而且想要设法予以制止。但事物的发展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一个人即使成为最高统治者,也无法以他的意旨使之有所转移,加之他的后人又增添了有助于宦官为害的一些做法,所以明代的宦官为祸之烈反而很为突出。

    最早提到了内监的古籍是《周礼》,在那书里,内监被称为“奄寺”,曾有“奄寺不及百人”之语。明太祖朱元璋极崇奉《周礼》的这句话,他常说,“朕观《周礼》,奄寺不及百人,后世至逾数千,因用阶乱。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也还常说,“此曹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他是起自民间的,所以对于内监有与民间极为一致的看法,既深知其惯于为害,又很注意于有效的予以制止的方法。但他并没认识到,内监之惯于兴风作浪,是这种制度所具有的内因所形成的,要消除此患,只有废除了这种制度才行。朱元璋不但没能认识到这一点,反之他还认为宫廷之内,内监的服役是万不可少的。早在建立大明之前,在他的治区还自称为吴国时,朱元璋的宫廷便已有了内监,而且人数也远远超过了他所频加引用的“百人”。在人数上,他虽曾不断肯定、引用《周礼》所说的“不及百人”,但因实际上的需要,在他宫内的内监人数却在继续不断地递增,建立了大明皇朝以后,增加得更是迅速,就在他及身之时,内监人数也已增至数千,并且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都建立得规模具备了。

    二十四衙门中的十二监,那是: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和都知监。四司则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和混堂司。八局则是: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局和司苑局。从这些名称来看,其所经管的范围已是极宽,把衣、食、住、行、军器、甲仗,以及烧的、用的,钱钞等等,全都包揽无余了。朱元璋的认识和主张,在事实上可以说已经崩溃到无影无踪。但虽如此,他还是订出了些措辞极为严厉的禁例,企图加以补救。这些禁例是:内臣与外官不得有文移往来;不得互通消息;内臣不得兼有外臣文、武官衔;内臣不得服用外臣冠服;内臣官阶不得高过四品;内臣月给食米一石,衣食都在内廷;还有,内侍不得识字!更加特别郑重的是,他还铸了一面铁牌立在宫门,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这些禁例说得虽极严厉明白,但到后来,几乎全都成为具文,渐渐都被破坏无遗,很少有人再能想到了。有些禁例,甚至就是朱元璋自己给破坏了的。如在洪武八年(1375),他便曾派内侍赵成到河州去市马;在洪武二十五年(1392),又派出了司礼监的内侍聂庆童,到河州去办理茶、马等项事务,这些都违反了他所三令五申的“内侍不可令与外事”的禁条。这也给以后各朝很多中官奉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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