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同情的地步,但最后都自取灭亡、这是因为他们虽然努力,方法却太幼稚。不过会写进书里的,自然是已查明凶手身份的案例,仅凭此不足质疑完全犯罪是否存在。这世间应该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罪行,有许多未被逮捕的凶手。
如果杀人计划成功,我并不打算隐藏笠冈勇市的尸体。大多数罪犯都败在这里,那样太傻了。总之,只要让人看不出来是我干的就行了。
我也看了一些侦探。可惜都派不上用场,只有一些虚构的不可行的诡计显得分外刺眼。反正那些本来就是虚构的消遣物,倒也无所谓。不过,其中有些作品实在荒谬到让人喷饭,充斥着只有魔术师才办得到的夸张情节,以及强词夺理、牵强附会的解答。
其中唯一能提供一些参考的就是不在场证明。我认为,要摆脱追捕必须靠这一点。不过,我也知道所谓不在场证明其实都是耍小聪明,为了证明长到一两个小时,短到二三十分钟不在案发现场,罪犯不是要行动宛如幻术师,就是要利用时钟,再不然就是像演员一样迅速变身,或是借用录音机。这些方法固然有趣,低我觉得太不实用。主要是时间太短。我决定想一个时间比较长的不在场证明。我坚信一定可经找到一个方法。
接着,我打算尽量将自己排除在嫌疑犯的范围之外。就算行动再怎么巧妙,一旦被列入嫌疑犯名单,风险还是很高。再碰上当今如此先进的搜查与侦讯技巧,我怕迟早会被逼得露出破绽,最重要的是让自己立于不受怀疑的安全地带。
一个人被杀害以后,警方必然会以这个被害者为中心,对他生活圈的各个方面一一进行清查。亲族关系、交友关系、公私方面的交际,都在这个圈内。警方会抽丝剥茧地寻找动机,把当事人的行动调查得比当事人自己的记忆更清楚。这样的话,到头来还是无法脱身。
我打算让自己站在这个圈子之外。换言之,就是断绝我和笠冈勇市的关系。比方说,如果我现在杀了他,身为银行同事,我自然在他的生活圈里,这样势必会成为嫌疑犯,太危险了。
深思熟虑之后,我渐渐有了腹案。为切断与他的关系,我决定辞去银行的工作。我和他只存在同事关系,所以只要我辞职,就能成为远离他生活圈的外人。不过光是离开银行还不够,住处也必须要一鼓作气地搬离东京。离他越远,就越不容易受到警方的怀疑。若接下来的工作也选择与银行无关的职业,想必效果会更好。
不过,做完这些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毕竟只要有人还记得我,风险就还是很高。我——黑井忠男这个名字,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才能从所有人的记忆中彻底删除。先决条件是,当人们发现笠冈勇市遇害时,必须完全想不起黑井忠男这个名字。唯有这个条件成立,我才能完全置身在搜查范围之外。
起先,我把这个时间定为三年,后来又觉得三年似乎不太保险,于是又改为五年。但这样我还是不放心,最后终于定为七年。七年,应该就可以从笠冈勇市的生活圈完全消失了吧。相较之下,一两个小时的不在场证明诡计未免太性急、太小家子气了,难怪会失败。七年听起来似乎太漫长,可想想一旦失手,说不定会被判死刑,这么一想的话,这点时间的等待根本算不了什么。说穿了,就相当于制造了一个很长一段时间的不在场证明。时间久了,人们往往就不会意识到了。
此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不能让外人发觉,这一点很重要。幸好,没人把光子的死和笠冈联想到一起,我也没向任何人透露。知情的,只有我和笠冈。
笠冈恳求我别把这件事说出去,我答应了他。如果只有我们俩知道这个秘密,外人就绝不可能发觉我的动机。
我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再次找来笠冈谈判。
“事到如今,生你的气也于事无补。毕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