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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尔维尔读书缺乏条理性,但涉猎广泛。他似乎主要对十七世纪的诗人和散文家感兴趣,我们可以想见,他在这些人身上发现了一些东西,尤为适合他本人混乱的性格。至于他们对他的影响是有害还有有利,这纯属个人看法。他早期所受教育甚少,而且正因为如此,也并未怎么吸收后来学到的文化。文化这东西,不是一件现成的衣服伸手穿上就行,而是要吸收进体内、用来树立个性的养料,就如同食物增强发育期孩子的身体一样;它不是词藻华丽的修饰,更不是要炫耀你的学问,而是一种丰富灵魂的方式,得来实在不易。

    为了写《白鲸》,麦尔维尔做了一项precipitancy”(匆匆的仓促)这种冗辞搞得不知所措,却肃然起敬地发现,原来弥尔顿就曾写过“Thithertheyhastedwithgladprecipitance”(他们愉快而仓促地匆匆前去)这种句子。有时候,麦尔维尔用人们意料不到的方式驾驭普通词汇,并常常因此取得新奇的效果;即使你感觉他的用法已经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也不该草率地拿“hastyprecipitancy”来责备他,因为他有权这么做。当他提到“redundanthair”的时候,你想到的或许是少女的嘴唇上方绒毛很多,而不可能是年轻小伙子头上的毛发很浓密,可如果查词典的话,你就会发现,“redundant”的第二个意思非常广泛,而弥尔顿也写过“redundantlocks”(浓密的头发)。

    在《白鲸》当中,麦尔维尔为自己设下的写作难关就是通篇都要保持这种修辞水平。内容必须同风格一致。作家往往不敢过于感伤或是幽默,可麦尔维尔却常常两者兼具,让人读起来很不舒服。

    他的品味并不确定,有时候,他为了显得富有诗意,最后却搞得荒唐可笑:“可是谁也不能干扰亚哈的思绪,他有如一尊钢铁雕塑,习惯性地矗立在后桅绳索旁,一只鼻孔心不在焉地嗅着巴士群岛的甜美麝香气(温柔的恋人必定在这香气扑鼻的丛林里漫步),另一只鼻孔则有意地吸入新海域那咸咸的气息……”用一个鼻孔闻一种气味,用另一个鼻孔闻另一种气味,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本事;实则根本不可能。我对麦尔维尔偏好古词和诗歌用词的做法不敢苟同,他用o’er代替h代替near,ere代替before,还使用asoons;它们给本来雄厚刚健的行文带来一丝陈腐俗丽的气息。他拥有广博的词汇,有时候他都无法控制。只要写下一个名词,他总是忍不住添上一个形容词mystic,用这个词,似乎是要表达奇怪、神秘、惊异、可怕等等他在当时想要的一切意思。斯托尔教授在我提到的那篇文章中(此文如同他的所有文章一样具有极佳甚至是极强的判断力)颇有道理地将之斥为“伪诗体”。在这篇文章中,斯托尔教授谈到了麦尔维尔的一个肯定让读者很心烦的特点,那就是他特别偏爱来自分词的副词。或许就是由于这一点,斯蒂文森才说麦尔维尔没有听觉,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些构词的声音大多不够悦耳,实在没什么可取之处。我注意到最难听的就是whistlingly,可斯托尔教授还举了其他的词,比如说burstingly,sugly,而且他可以再举上一百个类似的例子。牛顿·阿尔文所写的《美国作家系列》里的一部著作可谓煞费苦心,但在我看来却固执有误,该书列举了麦尔维尔自造的词汇,如footmanism、omnitooled、uncatastrophied、domineerings

    麦尔维尔作品中的对话跟日常讲话大相径庭,风格化十足。由于“皮阔得号”上的主要人物均为贵格会教徒,麦尔维尔使用第二人称单数进行叙事再自然不过了,但我认为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他发现如此一来,将会符合他心中积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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