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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曼是在星期日这天出发的,他走的那天罗西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下来,正在做着准备。诺曼也乘坐了11:05的大陆快运。他决定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省几个钱;而是为了不知不觉地溜进罗丝的大脑中。诺曼不愿意承认她突然出走对他是个多么沉重的打击。他试着说服自己,所有的烦恼和不安只是因为那张信用卡,和其他一切都无关。但是他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他至今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他甚至连一点儿预感都没有。
结婚多年来,他熟悉罗丝的每个想法,甚至她所有的梦,这一切突然彻底改变,他简直要发疯了。他尽管没有公开承认,但也没有完全掩饰,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的计划已经酝酿了好几个星期或者好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了,他居然对此一无所知!假如他知道她出走的真实原因,换句话说,假如他知道床单上那滴血迹对她产生的影响有多大;他早就应该感到宽慰了。当然也有可能会更加不安。
他曾经想把寻找失踪妻子的真实情况隐藏起来,以侦探的身份出面实施追踪计划,后来意识到这种冲动实在不明智。奥利佛·罗宾斯的电话使他清醒,他决定把这两种身份都隐藏起来,想象着自己就是罗丝,模仿着她的思维方式。一切就从踏上她所坐过的汽车开始。他提着短途旅行包,大步跨上汽车,站在司机身后往通道里看。
“兄弟,能往里边走一点儿吗?”
“你想尝尝鼻子被打断的滋味吗?”诺曼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后面那家伙再也没说一句话。
他花了一会儿工夫考虑(她)他坐在哪个座位上。她不会一直坐在后排,过分挑剔的罗丝决不会选择靠近厕所的座位,除非其他座位都已经坐满;诺曼的好朋友奥利佛·罗宾斯(他和罗丝的车票都是从他那里买到的)向他保证说,11:05的车从来都坐不满。她也不会坐在车轮附近,因为太颠簸;更不会坐在前边,因为大引人注目。只有中间靠左的座位最适合她。她是个左撇子。人们往往错误地以为自己会随意地做出选择,其实任何选择都不是随意的,一般人们总是下意识地选择顺手的一边。
在他当警察的这些年里,他开始相信心灵感应术。虽然有些难,但是有可能实现。关键是不要弄错了角色,否则就会失败。你必须像一只会打洞的小动物那样,找到一个能够进入猎物头脑中的方法,你还得仔细倾听脑波(而不是脉搏)的声音;精确地说,需要捕捉对方的思维方式,而不是她的思想。当你找到这种东西以后,你就可以走捷径——你可以沿着猎物的思维轨迹一路追寻下去,直到某个夜晚趁她毫无准备的时候,猛地推开后门……或者藏在床底下,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使劲儿往上捅一刀,随着床垫发出嘎吱吱的尖叫声,那个可怜虫气绝身亡。
“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诺曼坐在她可能坐过的椅子上,低声地念叨着。他很欣赏自己的嗓音,因此当车缓缓开出狭窄的车道,驶向西部地区时,他又默默地自语道:“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
这是一次漫长的旅行,但诺曼很喜欢。一路上他曾两次在休息点上厕所,其实他并不需要去,但他知道她一定会去,因为她不可能使用车里的厕所,她是一个爱挑剔的人,她的肾脏又那样虚弱。这毛病可能得自于她那过世的母亲的遗传,她认为诺曼是个永远等不及跑过了丁香花丛再大小便的杂种。
当车开到第二个休息点时,他看到好几个人在围着站台一角的烟灰缸吸烟。他眼巴巴地看了一会儿,又离开了。他渴望吸一支,但罗丝没有这个嗜好。他找了几个绒毛填充动物,因为罗丝喜欢这一类的废物,然后从站台门口的货架上取了几本侦探小说,因为她有时爱读这种胡说八道的东西。他不知道跟她说过多少遍了,真正的警察绝对不是这种垃圾书上所描写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