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开始梦形成的那刻就已存在的改装活动之公开,而且是最后的一部分。
关于那令人失望以及表面看来是无法达到妥协的争论——心灵在晚间是否亦睡觉,或者它仍然像白天一样地统帅着各种精神机构——我们发现二者都对,但并非全部都对。在梦思中,我们能证明那非常复杂的理智机能是存在的,它几乎和精神装置的所有其他来源一起运作。然而我们无法否认这些梦思皆源于白天,而且也要假定心灵会有睡眠的状态。所以即使是“部分睡眠”的理论亦有其价值,虽然我们发现睡眠状态的特征并非是心灵连结的解体,而是白天统辖的精神系统将其精力集中于睡眠的愿望上。由我们的观点看来,这从外在世界退缩的因素亦自有其意义在,它虽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子,不过亦是促使梦表现的后退现像得以进行的原因。所谓“放弃对思想流向的主动引导”的概念亦不可予以非难,但精神生活并不因此而变得漫无目标,因为我们知道,当自主(主动)的具有意义的思想被舍弃后,非自主的思想则取得统辖权。另外,我们不但发现梦中含有各种松弛的关联,而且还能指出其他我们想像不到的连结。而这松弛的关联不过是另外那些确定,而且具有意义的连结的替代物。确实,我们会把梦视为荒谬的,不过梦例却又给我们这样的教训——即不管梦表面是如何的荒谬,它还是非常合理的。
对那些梦的功能——各个作家认为梦所应该赋有的——来说,我们毫无异议。如梦是心灵的安全活门,以至罗勃特说的“所有有害的事物,经过梦的表现后,都变得无害了”——这观点不但和我们所谓的梦的双重愿望吻合,而且对这句话来说,我们要比罗勃特了解得更深。至于“心灵在梦中能够自由扮演”的观点,在我们的理论看来,则相当于前意识的活动让梦自由发展而不予以干扰。如“在梦中,心灵回复到胚胎时期的观点”这一类的文字,或者是艾里斯形容梦的话——“一个古老的世界,具有庞大的感情和不完全的思想”——使我们很高兴,因为这和我们的论点不谋而合(我们认为这些白天被压抑的原始活动和梦的建造是有关系的)。我们也能衷心地接受沙里所写的:“我们的梦带回我们早先的以及依次发展的人格。在睡眠当中,我们回复了从前对事物的看法和感觉,还有那些曾经统辖我们的冲动和反应。”还有,我们亦和德拉格一样,认为那些受到“压抑的”成为梦的主要动力。
我们重视歇尔奈尔叙述那部分,关于“梦的想像”的重要性,以及他本人的解释,但我们不得不把问题转到另一个位置来看。事实上,重点不在梦创造了想像,而是在梦思的建造上,潜意识的想像活动占了重要的大部分。不过我们仍然亏欠歇氏许多,因为他指出了梦思的来源,但所有他描述为梦运作的几乎都是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促使梦发生的能力是不下于促使心理症状的产生。这和我们所谓的梦运作是不相同的,而且梦运作包含的范围也较窄。
最后,我们没有理由舍弃梦和精神疾病之间的关系,反而应在一个新的立场上建立一个更巩固的连结。
我们所以能够在自己建架的结构内,容纳早期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相互矛盾的发现,这要归功于我们梦理论的特色,它将这些理论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对许多发现,我们给予新的意义,但只有少数几处遭受我们的否决。然而,我们的建架仍未完全。除了那些因为我们进入和梦心理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以外,我们似乎遇到了一个新的矛盾。一方面我们认为梦思源于完全正常的心灵活动,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在梦思中发现许多不正常的梦程序,这些程序后来进入梦内容,而且在解析时又重复一遍,所有那些形容为“梦运用”
的却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智的思想程序不同。以前作者的严格判断,认为梦的精神功能是低能量,似乎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