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儒的舆论准备吗?
在这样一种环境下成长的国民,大约也只能是“以斩首为勇”的杀人机器。他们在韩非那里,被恰如其分地称为“王资”——君王称霸的资本。
王资们遵守的,当然也只能是王法。
现在我们陷入了两难。是啊,韩非的法,固然是帝王之法;孔子的德,又何尝不是君主之德?他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就是说给齐景公听的吗?⑧
一个王法,一个王道,半斤八两吧?
看来,必须跳出儒法之争。
实际上,斩断争论并不难。治国,到底应该以德还是以法?当然是以法。德,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所谓“以德治国”,其实是“以礼治国”,或“伦理治国”。德治与法治之争,则其实是礼治与刑治之辩。
那就用不着再讨论了。
以礼治国,早已是明日黄花,并不可能“似曾相识燕归来”。至于德与法的关系,也不难摆平——以法治国,以德育人,也许就是合适的选择。
真正需要思考的,恐怕是这样一些问题:我们为什么要有法?我们为什么要有德?我们要什么样的法?我们要什么样的德?这不能不想。因为无德之德,必是伪善;非法之法,必为恶法。这样的亏,我们吃得还少吗?
吃一亏长一智。那就认真想想吧!想一想:人性该怎样看待?制度该怎样建设?民族之魂该如何铸就?未来的路又通向何方?
但,这已非先秦诸子所能回答。
注释:
①见《韩非子·难三》。
②见《韩非子·五蠹》。
③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④见《论语·为政》。
⑤道,就是引导。齐,就是规范。格,钱穆先生《论语新解》说是“达到标准”,李零先生《丧家狗》说是“遵守规定”,杨伯峻先生《论语译注》说是“人心归服”,李泽厚先生《论语今读》说是“认同归依”,我认为是“自觉遵守道德律令”。请参看易中天《先秦诸子百家争鸣》。
⑥见《韩非子·五蠹》。
⑦见《韩非子·五蠹》。
⑧见《论语·颜渊》。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