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书
幸福就像虚无缥缈的肥皂泡泡。——国中二年级男生的遗书用这句破题会不会太恶心了点?
唯一爱的人弃我而去的那天晚上,要洗澡的时候发现连沐浴精的罐子都空了。人生就是这样。我没办法只好在沐浴精的瓶子里灌了足够洗一次分量的水,用力摇晃,半透明的瓶子里充满了小小的泡沫。
那个时候我就想,这就是我。稀释了一无所有的空壳中仅存的幸福残骸,变成满满的小泡沫。即使知道这全是空洞的幻象,但总比一无所有要好。
八月三十一号。今天我在学校装了炸弹。遥控引爆装置的开关是手机简讯的送出键。装在炸弹里的手机只要震动就会引爆。我特地去新办了一支手机,只要知道号码,谁的手机都可以引爆,连打错的电话也会在五秒之内,砰!
炸弹装在体育馆舞台中央的讲台里面。
明天是第二学期的开学典礼,全校学生都会在体育馆集合。我预定要接受表扬。昨天班导寺田打电话来说我第一学期写的作文获得全县第一名,告诉我在开学典礼上表扬的程序。
我上台接受校长颁发的奖状之后,就代替校长上讲台,朗读自己的作文。但是我不会做那种没意义的事。我会发表一段短短的告别辞,然后按下手机按键——
一切都灰飞烟灭。还拉上一堆没用的废物垫背。
这次前所未闻的少年犯罪,电视台会紧咬着不放吧?媒体会大为骚动吧?这样的话我会被视为怎样的人呢?要是把“内心的黑暗”这种陈腐言词跟老套的想象套在我身上的话,不如就公开这个网页。可惜的是因为我未成年而不能公开真实姓名。
大家到底想知道犯罪者的什么呢?成长过程、隐藏在内心的疯狂念头,说穿了还是犯罪动机吧?这样我就针对这一点来写了。
我了解杀人是犯罪。但我不能了解这为何是坏事。人只是地球上无数生物之一。为了得到某种利益而消灭某个物体的话,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不是吗?
就算我这么认为,学校出了“生命”这个作文题目的话,我还是能比全县所有中学生写得好。
我引用了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与罚》里“被选中的非凡人物为了新世界的成长,有超越现行社会规范的权利”,然后使用“生命的尊严”等词汇,用中学生的口吻主张这个世界上没有能被认可的杀人行为。原稿用纸五张,半小时不到就写完了。
我要说什么?我要说的就是用文章表现的道德观,单纯只是教育的学习成果而已。
有人本能觉得杀人是坏事吗?这个信仰薄弱的国家里大部分的人,因为从懂事开始就被灌输这种观念,所以才根深蒂固了不是么?正因为如此才会认为残忍的犯罪者当然该判处死刑。连这里面的矛盾都看不出来。
但是非常罕见地,也有在接受了教育之后,不顾自己的地位跟名誉,主张就算是犯罪者生命也一样宝贵的人。到底要接受怎样的教育才能培养出那种感性呢?从出生开始就每天晚上听歌颂生命尊严的故事(有这种玩意吗)?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理解为何自己没有这种感性。
因为我从来没听过母亲给我讲故事。她有陪我睡。但每天晚上听的都是电子工程学的话。电流、电压、欧姆定律、基尔霍夫定律、戴维宁定理、诺顿定理……。母亲的梦想是成为发明家。要制造能够消除任何癌细胞的机器。她的故事总是以这句话作结。
一个人的价值观跟标准是由成长环境决定的。而判断他人的标准是依据自己最初接触的人物而定,我想这个人通常都是母亲。比方说同一个人物A,由严格的母亲养出来的人会觉得A很温和;但由温柔的母亲养出来的人就会觉得A很严格。
至少我的标准是我母亲。但是我还没碰到过比她更优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