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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许志远一案正值审查起诉程序,不日将开庭审理。在法律的正义之剑下,许志远必须为自己的恶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文/陈志刚付琳剑秋)

    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许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决定对其执行死刑。被告人刘小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2008年9月27日北京市高院认定两人上诉理由不成立,并终审判决其死刑。

    一个官员的艳剧由此终结。

    近年来,官员雇凶杀情妇案屡屡发生,令人震惊。权力扭曲了他们的人性,沦丧了他们的道德,并给了他们为非作歹的胆量……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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