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打击地主和大规模移民,明初社会终于趋向了朱元璋心目中的理想状态。洪武三十年户部统计:全国土地占有数超过七顷的大户,仅有户,而当时全国户数为9490713户,较大的地主仅占全体户数的0.15%。全国90%以上,都是小农。
学者黄仁宇说,“很显然的,朱元璋的明朝带有不少乌托邦的色彩。它看来好像一座大村庄,而不像一个国家。中央集权能够到达如此程度乃因全部组织与结构都已经简化,一个地跨数百万英亩土地的国家已被整肃成为一个严密而又均匀的体制。”
朱元璋成功打造了乌托邦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朱元璋开始努力构建他的理想社会。
在这个理想社会里,应该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朱元璋投入了极大精力,致力于解决百姓的吃饭穿衣问题。
为了恢复经济,朱元璋采取了许多具有高度计划性和组织性的措施。比如为了解决百姓的穿衣问题,朱元璋在洪武元年发布硬性命令:“凡农民家有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如果有田十亩以上,则种植面积加倍。各级官员要亲自督察,如果不种桑树,就罚他交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罚他麻布、棉布各一匹。”这一规定,要求全国统一执行。
洪武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三月,他又命工部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国家计划种植桑枣。朱元璋的计划偏好使他的经济指令详细刻板到令人无法接受的程度。他硬性规定,一百户要共同种二亩秧,并且详细规定了种植方式:每一百户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烧地,耕过再烧,耕烧三遍下种。待秧苗长到二尺高,然后分栽,每五尺宽为一垅。每一百户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报,违者全家发造充军。”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朱元璋对此极为重视。洪武年间,朱元璋利用集权的优越性,集中力量,修建了许多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洪武二十八年统计,全国府县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零四十八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大大巩固了农业的基础,对明代的农业生产发挥了长久的影响。在大型工程建设之余,朱元璋甚至还搞了一些民心工程。比如洪武十二年陕西西安甜水渠,引龙首渠水入城,西安居民从此有甜水可喝。
应该说,建国初期,朱元璋用高度计划和强迫命令的手段,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初步显示了新政权的强大执政能力。不几年时间,全国的桑、麻、木棉产量就翻了几翻,有效地解决了人民的穿衣问题。
经过朱元璋的种种措施,几年间农业生产就恢复起来,大面积消灭了赤贫人口,解决了人们的吃饭问题。洪武二十四年,全国耕地面积比建国之初增长了一倍多。而洪武二十六年的岁粮收入,比元朝盛时增加了将近两倍。
不过,就像他的强制移民一样,朱元璋的惠民政策强调全国一刀切,并且以国家暴力作为执行力的后盾。这种粗糙的计划经济方式集中过多、统得过死,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以中国地方之大,许多地方不适合种桑麻木棉,但是皇帝命令一下,种也得种,不种也得种,如果不种,惩罚性的课税必不可少。
极南诸省如福建气候土地条件不适宜植棉栽桑,可是仍然得上交绢布、棉布。再如中州河南,地罕种桑,“太祖皇帝时要求老百姓种桑,是为了劝百姓勤劳过日子,但却演变成了一种税收……到现在为止,河南这个地方不种桑,不织布,每年却还得交绢布税”(《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赋役部》)。
《永春县志》亦载:“国初最重农桑之政,令天下府州县提调官用心劝论农民趁时种植,计地栽桑,计桑科绢,府州县俱有定额。然地各有宜,两浙宜桑,山东河南等处宜木棉,如永春则宜麻苎,当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