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情人间最珍贵的礼物,当然,那心和桃花都是用红丝线绣上去的,不是当真吐血画上去的。
才女黄裳的照片同沪上最红的女明星一起,排列在小报的娱乐版头条,被称为“最有前途的剧作家”、“沪上影坛的一颗奇葩”、“文坛耀起的一颗新星”,以及其他类如“玫瑰”“夜莺”之类一切可以用来赞美女性、尤其是聪明的女性的词汇,都急不可耐地被堆砌在黄裳身上,多得她几乎有些承受不了,而黄家秀则完全接受不来。
“这份报纸上,喏,这一篇,‘最炽热的一把火’,写的是你么?”家秀迟疑地,将一张报纸隔着自己同侄女,便隔开了名人与凡人。
黄裳则痛快地答:“当然不是我,坐在你对面的才是我。”
家秀放下心来。“这还好,不然,每天有一把火还是最炽热的一把火跟我呆在一起,我可吃不消。”
黄裳提醒:“柯导演帮了我大忙,姑姑,我想着,我们要不要请他吃顿饭?”
“他……”家秀托腮沉吟起来。夕阳穿过荼蘼花架照在她脸上,她的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黄裳红了。
不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那种慢吞吞的暗红,也不是百花齐放春色满园的那种娇滴滴的嫣红,而是如日初升一发不可收拾的大紫大红。
赞美和邀请几乎要将她淹没,报纸上每天都有新的人冒出来以她的朋友的身份写作《我眼中的黄裳》,街头巷尾到处传播着关于她的最新消息,每个人都以能与她共进午餐为荣,导演们希望可以同她合作,明星们自然更希望可以走她的路子做她新剧本的女主角,连商场老板也都拐弯抹角地找到她,希望她可以为他们新开的百货公司剪彩。
和朋友一并多起来的,是亲戚——黄坤也到上海来了,第一站就来拜访姑姑黄家秀和堂妹黄裳。
黄坤到的时候是在黄昏,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是还不至于要开灯,而黄坤来了,就更不需要开灯,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亮得照人的眼睛。
她穿着大镶大滚的富贵牡丹全绣压金线的缎子旗袍,颜色娇艳逼人,如同为“锦上添花”那句话现身说法。虽是初到上海,脸上的化妆可全是地道的海派,眉毛拔得又细又弯,尾梢高高地挑上去又低下来,仿佛一咏三叹,唇膏只涂中间的一点点,圆而润泽,而且她眼中那种挑剔中略带厌倦的精明强干的神情也正是上海女子所特有的。惟一美中不足且暴露她真实来历的,是贪心太胜所造成的饰物夸张而琐碎——左耳眼里嵌着一只米珍珠,右耳叮叮当当一串三寸来长的绿宝坠子,颈上一挂珍珠项链之外又有一条极幼细的金链,尾端不管三七二十一附着一个纯金的小巧十字架,连两只露在旗袍外的手臂也不放过,自腕至肘一路十几只缠丝细镯子,略一动作便撞出细碎的响声,有种初生婴儿的热闹与喜庆。
可是她张口报出的,却是丧讯:“我丈夫死了,在长春被乱枪打死的,我不想再回大连了。”就这一句,此后缄口不再谈起她的婆家。而且她叮嘱黄裳,也不许向人说起她的家事,因为她在上海的身份只是黄家的女儿,是一位未婚小姐。她说:“他死了,可是我还得活着,我才24岁,有得活呢。”
黄裳惊讶,24?她明明记得这位堂姐比自己大了整整10岁,今年说什么也有三十多了,怎么才只24?但她生性不喜欢刨根问底的,既然人家说24,那就24好了。怪道堂姐这样时髦的一个人倒没有烫头发,只把额前刘海疏疏地打了一个俏皮的弯儿——原为的是卷发是太太们的时尚,小姐照例是不作兴的。
黄家秀轻轻笑了一声,说:“你倒活得很明白。”语气很平淡,听不出是讽刺还是赞美。
黄坤只作没听见,抓着黄裳的手热烈地说:“你现在名气可真大,我一到上海就听说你了,我就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