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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着汤就险些睡了过去。

    汤匙从手中脱落,“咣啷”一声碰在盘边,声音相当响亮。几个人朝我这边看。她在邻座轻咳一声。为了圆场,我摊开右手,上下翻来翻去做出看手的样子。正喝汤时居然打盹,这我无论如何不想让人知道。

    我装模作样看右手看了十五秒钟,继而悄悄做了个深呼吸,重新回到玉米羹上。后脑勺胀乎乎麻酥酥的,就像帽檐朝后扣了一顶小号棒球帽。汤盘正上方大约三十厘米处清清楚楚地浮着一个白色卵形气团,正对着我悄声低语:“好了好了,别再勉强,睡好了!”已经这样说了好一会儿了。

    那白色的卵形气团轮廓周期性地忽而鲜明忽而模糊,而我越想确认其轮廓的细微变化,我的眼睑越是一点点变重。当然,我已尽了努力,屡次摇头,紧闭双目,或移目别视,以消除那个气体。问题是无论我怎么努力它都依然故我——气体始终浮在餐桌上方。困得要命。

    为了驱除困意,我一边把汤和汤匙运往嘴里,一边在脑海中拼写“玉米羹”:

    potagesoup

    过于简单,毫无效果。

    “说一个不好拼写的单词给我可好?”我朝她那边悄悄说了一句。她在中学当英语老师。

    “密西西比。”她压低嗓音,以免周围的人听见。

    Mississippi——我在脑袋里拼道。四个s,四个i,两个p,奇妙的单词。

    “此外?”

    “闷头吃吧!”她说。

    “困得要死。”

    “知道知道了,求求你,可别睡,人家看着呢。”

    到底不该来出席什么婚礼。新娘好友桌上坐一个男人本来就莫名其妙,何况实际上也算不上好友,什么也算不上。一开始就该断然拒绝,那样我此刻就可以舒舒服服睡在自家的床上了。

    “约克夏更。”她突然开口。弄得我呆愣了好一会才明白原来是叫我拼词。

    “Y·O·R·K·S·H·R·ET·E·R·R·I·E·R”——这回我试着说出声来。拼词考试一向是我的拿手好戏。

    “就这么来。再坚持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让你睡个够。”

    喝罢汤,我一连打个三个哈欠。几十个之多的男侍应生一齐上阵撤去汤盘,随后端来色拉和面包。瞧那面包,就好像在说它是不远万里好容易赶来的。

    有人开始致辞——不可能有任何人听的致辞绵延不断。人生啦气候啦,老生常谈。我又困了起来。她用平底鞋尖踢我的踝骨。

    “说来不好意思,这么困生来还是头一遭。”

    “为什么睡的时候不好好睡?”

    “睡不实嘛。这个那个想个没完。”

    “那,就想个没完好了!反正不能睡。这可是我朋友的婚礼。”

    “不是我的朋友。”我说。

    她把面包放回盘子,一声不响地定睛看我的脸。我偃旗息鼓,开始吃牡蛎奶汁烤菜。牡蛎有一种古生物般的味道。吃牡蛎的时间里,我变成了绝对完美的翼手龙,转瞬之间飞越原生林,冷冷地俯视着荒凉的地表。

    地表上,一位似乎老实厚道的中年钢琴教员正在谈新娘小学时代的往事——“她是个不明白的地方一定得问个水落石出的孩子。虽然因此比别的孩子进步慢,但最后弹出的钢琴比谁都充满真情。”我在心里哼了一声。

    “或许你觉得那个女的无聊,”她说,“实际上人非常不错。”

    “哼。”

    她把手中的汤匙停在半空,凝视着我的脸:“真的。你也许不信。”

    “信。”我说,“美美睡一觉起来就更信了,我想。”

    “可能的确有点无聊,但无聊这东西并非什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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