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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最喜欢的推理小说类型就是不可能犯罪作品,我的欧美作品榜单中除了伯克莱的《毒巧克力命案》和克里斯蒂的《无人生还》外,几乎清一色都是不可能犯罪的作品,最近又着了迷似的四处搜罗不可能犯罪的中短篇集。对于我来说,这种逻辑上的矛盾带来最终真相的落差,乃是阅读推理小说所可能得到的最大的阅读快感。无法忘记当翻过卡尔《三口棺材》真相之章时的震惊,我想每个推理迷都不可能忘怀这美妙的瞬间。

    那个时代有着很多大师,从20年代开始,有着案件构造复杂性著称的罗纳德·诺克斯,时刻表推理大师F.W.克劳夫兹,全能的天才安东尼·伯克莱,接着是黄金时代三杰:情节布局大师克里斯蒂,不可能犯罪大师卡尔,逻辑推理大师奎因。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也使他们成为推理小说星空中耀眼的恒星。而每个推理小说家的心中都有着不可能犯罪的情结。“如果一位推理小说作家一辈子没写过不可能犯罪,就不是推理小说家”。这样,安东尼·伯克莱留下了经典的《莱顿庭院之谜》(TheLaytonystery),克里斯蒂有《古墓之谜》,而卡尔就更不必说了……几乎每个推理小说作家都会或多或少写一些不可能犯罪的题材,这也代表了推理小说作家自身的一种骄傲吧。

    当然,奎因也不例外。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个黄金时代的中坚呢。私下里,丹奈还和卡尔、安东尼·布彻、克莱顿·劳森等人交流密室构造。奎因笔下的不可能犯罪作品并不很多,但是却也覆盖了不可能犯罪的大多数形式,更兼以精妙的推理,使之成为相当精彩的作品。

    奎因的不可能犯罪作品(或者含有不可能犯罪的谜题的作品)包括:

    长篇:《中国橘子之谜》

    《生死之门》

    《王者已逝》

    《美国枪之谜》

    《希腊棺材之谜》

    中篇:《上帝之灯》

    短篇:《七月雪球》

    《皇储的玩偶》

    《三个寡妇》

    《木马》

    《寻宝游戏》

    Miser'sGold(《守财奴的黄金》)

    DoubleYourMoney(《一夜暴富》)

    (《詹姆斯·费里莫尔先生失踪案》)

    TheDisappearanr.JamesPhillimore

    (《钻石魔术师》)

    TheManWhoCouldDoubletheSizeofDiamonds

    这些不可能犯罪的作品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不可能的谋杀(或者作案手法),传统意义上包括密室、足迹消失等等形式。而第二种则是不可能消失,例如房屋消失,人消失,钻石消失等等形式。

    这第一种是不可能犯罪的最传统形式,也是最正统的形式,而这种形式中最典型的类型就是密室杀人。内部反锁的密封房间,消失的凶手,永远都是最有魅力的难题,任何推理作家都不可能拒绝这样的诱惑。这样逻辑上的悖反,也是推理小说家努力实现着让读者能够佩服到惊讶的发出“啊”一声的最有效又最华丽的方式。推理小说家的骄傲,也是一种在跟读者一对一较量中的胜利。能够难倒读者并不是胜利,在难倒读者的同时,让读者由衷地感到快乐和敬佩,这样的推理作品才是成功的。

    这样的典型密室小说在奎因的作品中只有3部,而且无一例外全是长篇,也许短篇的密室实在难以展开写吧。它们分别是《中国橘子之谜》、《生死之门》、《王者已逝》。

    《中国橘子之谜》在西方的评价很高,当然对于奎因来说,这部作品的全部亮点并非只有密室,更大的亮点在于这个“倒置”的犯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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