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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五六年前,两湖、河南一带出了一伙恶贼巨盗,为首的共是五人,四男一女,纵横西南和靠近中原诸省,奸淫杀抢无恶不作,最奇是这为首五贼都是那么天性凶残,忌讳又多,同供奉着一种邪神,是个貌相极美、周身白骨峻嶒的画像,名叫骷髅夫人。这为首五贼也都穿着一身上画白骨的短装,头上一张人皮面具,也都画着骷髅形像。

    遇上他们的人,只要穿着这身打扮,不论贫富男女老少,一体残杀,极少留一活口。有时却因一言巧合,对了他的心思,非但不再杀害,反倒转怒为喜,有的更认为是彩头,如是富人,便将所劫财物还他,如是穷苦的人,还要给上一些银钱才走,可是隔不多日,必以本来面目上门求见。被害人家如其看出是他,礼敬接待,非但重遭惨杀,全家老少无一得免,索性不知倒也罢了,如其假装不知,又经不起他试验,不能守他前日走时信约,犯了禁忌,有时遭祸更惨,有的被他强迫带走,从此一去不归。家中妻子,只要向外稍微泄露,必遭惨杀。阴险凶毒,无与伦比。又多喜吃人脑,被害的人甚多,有的全家送命,有的虽然留下几个,在他们凶威恐吓之下,也无一人敢于泄露。最可恨是所杀都是寻常富户和一些苦人,真有财势的豪绅恶霸,并不轻犯,就是光顾,至多用计威吓,逼索财物,不伤一人。

    开头些时,还只偷偷摸摸,行踪飘忽难于捉摸,被害人家多半胆小惜命不敢报官。就有胆大的苦主去向官府报案,恶贼早向官府做了手脚,威胁利诱之下,已和恶贼勾结一起。苦主如是寻常百姓,反被官府当面申斥,说是妖言惑众,断无此事,轰了出去。恶贼照例杀人之后,死尸十九移走,或用各种狠毒方法毁尸灭迹,无法请验。苦主状告不成,痛哭回家,至多两三日,不是失踪便是暴病而亡,总算下余家属还不至于遭殃,民间只管暗中骚然,终日提心吊胆,谁也不敢谈论一字。有那稍微公正一点的县官,或是苦主刚强胆大,较有来历,想为地方捉贼除害,还未发难,人已暴病而亡,也不知怎么死的。一连闹了好几年,恶贼徒党越多,势力越大。

    因其行踪诡秘,动作如鬼,平日分别隐伏在各种行业之中,照样和人们相处,公平交易,童叟无欺,在未穿那一身骷髅衣服之时,对人又是谦和又是慷慨,并还常帮人忙,周济穷苦,天底下极少见到那样好人,多么亮的眼睛,也决看不出这班恶贼的破绽。大小巢穴又多,虽有一个总寨,乃是藏聚金银和恶贼每年一次聚会之所,平日主要的人极少在内居住。只有几个假装山民的亲信徒党在彼看守,均各带有妻子,表面看去,和山中穴居野处、土著多年的山民一般无二,耕种樵采也极勤劳,并无一间讲究房舍,无论是谁,也想不到会是一个堆满血腥的地狱和许多恶贼徒党潜伏多年的根据地。而那假装山民的贼党,表面老实懦弱,勤苦力耕,实则本领高强,连同住的老少家属都无一个弱者。

    为了骷髅邪教法令严酷,掩饰巧妙,这班看守的徒党,必预照着首领所说,每日虽可假装采荒外出,或是到了夜来,闭户安眠之后,把人分成几班,轮流去往秘窟之中尽量享受作乐而外,平日现在人们眼里时,非但要和真正山民做得一样,连饮食衣服也须做得格外穷苦,不许吞吃不下。这是全教中的第一个苦差使,休说被人看出一毫破绽,便是言动不谨慎,或是不耐日里吃得大苦,无故偷吃点酒肉,也必受到重罚,甚而惨杀都不一定,装得不像,或是吃得太少,不到轮值享受时期,暗入洞中,也所不免。

    贼巢原是一片山崖,外面是八九家看守贼党所居的崖洞,内里却有秘径相通,深入半里许,方到山腹里面的贼巢秘窟。外面自成一个小村落,地势虽较偏僻,大小山路有好几条,还有一条专供贼党往来的险径,相隔山口只两三里,山外不远还有好几处村镇。贼党来去隐秘,本不会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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