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辛斯·萨姆小姐忽然性情大变,巡官为此忧心忡忡。她吃饭像小鸟,睡得很少,日复一日往返萨姆家公寓和办公室,像苗条的女鬼,脸色苍白,满腹心思。她偶尔会抱怨头痛,回房间呆上几个小时。从房间出来时,看起来千篇一律的疲倦沮丧。
“怎么回事了?”有一天巡官狡黠地问道,“和男朋友吵架了?”
“和高登?胡说,爸。我们之间,我们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何况最近他在不列颠忙,我很少看到他。”
巡官咕哝一声,焦虑地看着她。那天下午他打电话到博物馆,找高登·罗威说话。但是年轻人一副典型心无旁骛的书呆子模样。不知道,他想不出来为什么——巡官挂上电话,一个手足无措的父亲,但在接下来的一天,他叫白朗黛小姐的日子非常难过。
泰里镇医院的事情过后大约一个礼拜,佩辛斯穿着崭新的亚麻衣服,出现在父亲的办公室,看起来比较像从前的模样。
“我要出去兜兜风。”她宣布说,一边拉上白手套,“去乡下。好爸爸,介意吗?”
“哦,不会的。好好地玩。自己去吗?”巡官赶忙说。
佩辛斯检查镜里的脸孔:“当然了。为什么不能自己去?”
“呃,我以为——罗威这孩子——佩蒂,他冷落你了,对吗?”
“爸爸!毫无疑问,他,他非常忙。何况我为什么要在意?”然后她轻轻吻一下巡官被打扁的鼻子,飘出办公室。
巡官狠狠咒骂罗威顽固的脑袋,恶劣地按铃呼叫白朗黛小姐。
佩辛斯一爬进楼下的跑车启动引擎时,不在乎的神情就消失了。驻足在她眉宇间的皱痕此刻凹得更深了。她经过第五大道的不列颠博物馆时,瞄也不瞄一眼,但她停在六十六街街角等待红灯时,忍不住看一眼后镜。当然没有什么可看的,她叹了口气,继续往前开。
开往泰里镇的路途又远又寂寞。她戴着手套的手抓着方向盘,漫不经心地开车,眼睛注视着马路,可是思维却在遥远的地方。
她在镇中心的药房前停下,走进去,翻阅一本电话簿,问了店员一个问题,又走出去。她继续开车,转入一条狭窄的小街,慢慢滑行看着门牌号码。五分钟后,她找到要找的目标——一栋破旧的一层房屋,前面的花园杂乱无章,篱笆摇摇欲坠,爬满藤蔓。
她走上阳台,按按门铃,门铃粗糙软弱地传遍屋内。一个眼神疲惫的中年妇人打开纱门;她穿着皱皱的便装,双手通红,滴着肥皂水。
“什么事?”她尖声问,打量着佩辛斯,有种被攻击的敌意。
“麦斯威尔先生在家吗?”
“哪一个?”
“不只一位吗?我指的是不久前替艾尔斯博士管家的那一位。”
“哦,我大伯。”妇人哼了一声,“就在阳台上。我看看他在不在。”
妇人消失了,佩辛斯叹息地坐在布满灰尘的摇椅上。
过一会儿,着白衣的高大老麦斯威尔出现了——他正在汗湿的内衣上加一件外套,露出干枯的喉咙。
“萨姆小姐!”他破着喉咙说,疲倦的小眼睛搜索街道,看看是否还有其他人,“你要见我?”
“你好,麦斯威尔先生。”佩辛斯神情愉快,“不,我一个人来的。能坐下吗?”他坐在一把摇晃的旧椅上,椅子上的漆像烧过的皮掉落,他焦急地打量着她。
“我猜你听说爆炸的事情了?”
“是啊!小姐。真可怕。我告诉我的弟弟和弟媳,我的运气真好。如果那天你们没来叫我离开,我一定被炸成肉酱了。”他紧张地咽口水,“他们查出……谁干的了吗?”
“我想还没有。”佩辛斯严峻地看着他,“麦斯威尔,我一直在想这件案子,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