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把胡子很奇特,很古怪,简直有些滑稽,形状像法国人的铲子,稍稍有点儿卷曲,从看不见的下额垂下来,使人看不见颌尖。一串串完美的胡子有些女孩子气和尊严,好像天神宙斯华丽的胡子。但是最吸引人的,不是长长的或韵律式的胡子的波纹,真正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胡子的颜色。
这是不折不扣约瑟夫的胡子,颜色斑斓、黑白相间、条纹交错宛如他的袍子,闪烁着出人意料的黑色、蓝色、绿色。
难道这把胡子是因为顽皮的阳光而着色的吗?还是留胡子的人别具用心,摘下长长的胡子放在实验室的桌上,用一盆化学药剂洗涤?这一把厉鬼似的胡子,或许来头也一样令人瞳目结舌。这叫人觉得是历史的胡子,是属于博物馆的胡子,应该保留给后代子孙瞻仰的。
前纽约警察局的萨姆巡官,现在已经退休,靠着私家侦探社的业务来安抚不安的精神,历经四十年的警探工作,对人类任何的惊异已经具有了免疫功能。但这一次连他一开始都被吓坏了,后来又着了迷,这个五月温煦的周一早晨的访客的不同凡响的胡子着实引人遐思。在巡官的经验里,从来没看过这样灿烂的颜色条条的组合。他一次又一次地睁大眼睛,好像怎么也看不够。
他终于说:“请坐。”声音微弱,他瞧瞧台历,窥视是否中了什么邪,忘记今天是愚人节,然后靠到椅子上,抓抓泛青的下巴,满脸敬畏惊讶地看着来访的人。
彩虹胡子不慌不忙地坐了下来。
萨姆巡官仔细地打量他,他是个瘦高个子,可是也看不出个所以然,因为他包裹得像穿寿衣似的,就像他的下巴一样神秘。他穿了很多衣服,好像身体裹着一层又一层的厚布。巡官训练有素的眼睛瞥见这人戴着手套的手上方清瘦的手腕和瘦窄的腿——无疑地说明他是个很瘦的人。蓝色的眼镜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头上那顶无法描述的帽子,踏进巡官办公室时并没有摘下,有效地遮盖他的头型和头发的颜色。
他忧郁地沉默着,颇像天神宙斯。
萨姆咳了咳,鼓励地说:“什么事?”
胡子动了动,好像颇感兴趣。
“呃,请问有何贵干?”
他的两条瘦腿忽然交叉,手套里的手也搭在膝盖上。
“我猜你真的是萨姆巡官吧!”来人的声音有些沙哑。萨姆紧张地抽了一下,好像听到神像在说话。
“我就是。”巡官的声音有些微弱,“您是——?”
一只手摇了一下:“不重要,巡官。事情是——我该怎么说呢?——我对你有个很不寻常的要求。”
巡官心想,你没有要求才不寻常呢!——想着,他就站了起来。他平常的一些精明已经赶走眼底的惊讶之色。他的手轻轻地移到办公桌后面开启一个小开关发出一种几乎听不见的鸣声,显然留着七彩胡子的绅士没有注意到。
巡官轻快地说:“通常坐在那张椅子的人都有所要求。”
那人从嘴唇四周的毛发森林中露出小小的舌尖,好像被其他植物陌生的色调惊吓,又匆匆退缩回去:“巡官,我可以这么说,我已经找你很久了。你吸引我的原因是因为——因为你好像不是一般的私家侦探。”
“顾客至上是我们的目标。”
“没错,一点没错……嗯——你绝对是私人侦探吗?我是说,巡官,你现在和警察没有关系吧?”——巡官瞪着他——“你得明白,我一定得确定和你之间的交易,绝对要保持机密。”
萨姆面露不悦:“我口风紧得很,连最好的朋友都不提——你担心的是这件事吧!老兄,除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否则我可是打死也不会出卖朋友的人。萨姆侦探社是不和坏蛋厮混的。”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