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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笔记里记载着:在一九八六年九月末,我与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一起去达特穆尔前不久,一桩后来被称为“敲诈案”的奇怪案件开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这个案件当时有可能涉及英国一个最受尊敬的人。甚至直到现在,夏洛克·福尔摩斯还极力主张要想方设法避免透露有关人物的真正身份;因而,在叙述这些案件时,我当然要尽一切可能在这方面按他的愿望办事。确实,我和他一样,对这样一个事实是很敏感的,即由于多年来参与调查了许多案件,我们当然听到了许多奇怪的私房话,知道了许多隐私,这些东西如果为外界所知,只能引起谣言和震惊;因此,我们的荣誉是与保守秘密紧密相连的。在贝克街上我们那间平凡的斗室中,曾有很多地位不同的男女客人向我们倾吐过他们的烦恼,我将确保不在无意中说出可以暴露其中任何一个人的话来。

    我记得,在九月末的一个早晨,我初次听说那个案件,该案件就是现在要叙述的主题。

    那天天气阴暗沉闷,预示着早雾将临。我到西顿街一个病人家出诊,在回家途中发觉街上有个小鬼偷偷地跟在我后面。当他走到与我并肩的位置时,我认出他是“贝克街非正规军”的一员--福尔摩斯偶而雇用一帮邋遢孩子,让他们到伦敦街道上去充当耳目,给他们起了这样的一个名字。

    我说:“嘿,比利。”

    这孩子露出不认识我的表情。

    “老板,借个火行吗?”他亮出了一个破烟头问道。我给他一盒火柴。他在把火柴还给我时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然后很快地低声说:“大夫,看在老天份上,告诉福尔摩斯先生,让他注意‘男仆’博伊斯。”说完,他粗野地一点头,懒懒散散地走了。

    为我的朋友带这个密信,我并不感到不快。因为,在过去这些天里,他有时神态生动,有时神情专注;吸烟之多,也令人吃惊;我明显地感到他已经受聘侦察一个案件了。然而,他一反常态,没有邀请我参与他的机密活动。我得承认,不管福尔摩斯怎么打算,能够参与这个案件使我得到很大的满足。

    走进起居室时,我看见他懒洋洋地靠坐在壁炉前的扶手椅里,身上还穿着他那件紫色的晨衣。他那双厚睑灰色的眼睛透过朦胧的烟雾沉思地看着天花板。他的一支胳臂垂在椅子旁边,手指尖捏着一封信。一个信封落在地板上,我注意到信封上印有个贵族的冠状凸纹花饰。

    他不高兴地说:“啊,华生,我没想到你这么早就回来了。”

    “也许这样对你倒有好处,福尔摩斯。”我对他说话的语调感到有一点恼火。说完这句话,我就开始把别人託我带的口信告诉他。福尔摩斯听了之后吃惊地扬起了眉毛。

    “这真是太奇怪了,”他说:“‘男仆’博伊斯能和这事有什么关系呢?”

    我说:“由于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事的经过,所以简直不能回答你的问题。”

    “天哪,华生,这是个明显的缺陷。”他乾笑着答道,“亲爱的朋友,我到现在还没有让你参与我的机密,那绝不是由于不信任你。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在请你提供非常宝贵的帮助之前,我宁愿自己先稍微摸索一下。”

    我热切地说:“你不用再解释了。”

    “啧,华生,我已经走进死胡同了。可能正是这样一种情况:想得过多反而会弄巧成拙,而沉着地思考问题主要靠对明显的……”他截住话头,静静地想了一会儿,然后一跃而起,踱到窗户前面。

    “我现在面临着的是我所见过的最危险的敲诈勒索案件之一,”他大声说,“我想你也许知道卡灵福德公爵这个名字?”

    “你说的是已故外交次官吗?”

    “正是。”

    我说:“可是他已死了大约三年了。”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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