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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提醒诸位,如果没读过加斯东·勒鲁的《黄屋奇案》请跳过密室分析“一”——ellry)

    咖啡摆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则是烟雾袅绕。哈德利、贝特斯、兰波和菲尔博士等四人,绕着桌灯散放的红色光芒团团围坐。在这冬日午后酒足饭饱的悠闲时光,温暖的炉火叫人感到无比舒畅,雪花开始掠过窗户,如过筛般飘落,此刻其它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数,他们四人算是待的最久的了。在盔甲与盾牌徽章闪烁的微光下,说菲尔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贵族,一点也不为过。博士睨视着小咖啡杯,彷佛一张口就会将它整个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个率直且不容反驳的手势。说话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我要开始讲课了,”博士以委婉但坚定的语气声明:“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哈德利闻言不禁哀号。“改天吧,”他提议:“在如此令人赞叹的午餐之后,尤其是还有活要干的情形下,我们可能无心听什幺演讲。就如我刚才说到的——”

    “我要开始讲课了,”菲尔博士不为所动:“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对意见的人,就自行跳过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们,请听!过去四十年来,煽情小说的阅读让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这么说——”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现象,”贝特斯打岔:“为何是从侦探小说下手?”

    “因为,”博士坦白说道:“我们所处的情境,就是一个侦探故事,我们不能欺骗读者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不必为了讨论侦探故事,便捏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缉一个可能的疑凶,是一种最高尚的消遣娱乐,我们应该直言无隐,以此为豪。

    “继续原本的话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我无意制定任何规则,以免引发争议。我要谈的,纯粹是个人的品味和偏好。我们可以将吉卜林(J.R.Kipling,1865─1936,英国作家)的说法改成这样:‘要建造一座谋杀迷宫,共有六十九种方法,而每一种方法都是对的。’现在我若说,每一种方法对我而言都同样有趣,那么我一定是——态度上我尽量谦恭些——睁眼说瞎话。但这不是重点。我说我认为在侦探小说里,最有趣的故事莫过于封闭密室时,这全然是一种偏见。我喜欢凶手嗜血成性、邪门怪异,而且杀红了眼还不罢手。我喜欢情节生动鲜明,而且充满想象力,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人迷的故事。我承认,这些想法是一种理性的偏见,但它们让我心满意足、兴高采烈,而且毋须半调子(或较具份量的)的评论加诸其上。

    “这一点绝对重要,因为有些见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会坚持以他们自己的嗜好来界定规则。他们会用‘大不可能’这个字,来当作谴责的标记。因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就被他们给唬住了,以为‘大不可能’等同于‘拙劣’。

    “我想这么说并不为过:拿‘大不可能’这个字眼来咒骂侦探小说,是最不恰当的事。我喜欢侦探小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书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谋杀,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这种情况下,一脸无辜的D却是凶手,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凶手。G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还有其它人的担保作证,但他却是干下此案的真凶,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结果他竟然是。侦探在海边拾起零星的煤灰,这些琐碎的小东西居然隐藏着重要线索,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实情却是如此。简单说,你会发现‘大不可能’这个字眼,随着故事的发展,将逐渐失去意义,甚至可说是个笑话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么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来,如果你希望凶手人选,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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