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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否则就不能用枪来制止他。而且,如果从一个人的背后开枪,光是在事后的用枪时机调查会上就很难过关,更别提日后对升迁有何影响了。

    “喂!给我站住!”伯克吼道。

    这个摩托车手转向东边,跑在这条横向的马路上。他回头看见长腿拉里仍紧紧跟在后面,不禁惊恐地瞪大眼睛。

    于是他立刻向左一拐,窜进一条小巷,但这个警察转弯的动作比他更流畅,还是紧追不舍。

    有些警察局配有追捕网或震慑枪,可以远距离阻止疑犯逃亡,但纽约市警察局还没有这种高科技装备。不过,在这次突发状况中,有没有这种装备并不重要,因为拉里·伯克还有更多比跑步更厉害的技能,比如“狮子扑兔”——美式足球中的擒抱扭倒术。

    在离疑犯不到三英尺时,他飞身向前一跃,对准嫌疑犯的上半身,好在落下摔倒时利用这家伙的身体当垫子。

    “啊!”摩托车手大叫一声。他们抱在一起摔在柏油路面上,向前滚动撞进了一个垃圾堆。

    “妈的!”伯克骂道,感觉胳膊肘的皮擦破了。“你他妈的混账!”

    “我什么也没做!”摩托车手高喊,“你干吗追我?”

    “闭嘴。”

    伯克铐住了他的双手,同时因为这家伙跑得很快,他又用塑料束缚绳绑住他的脚踝,捆得结结实实。他看着自己胳膊肘渗出的鲜血。“妈的,我擦破皮了。哎哟……还真疼。他妈的。”

    “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在集市上逛逛,我只是……”

    伯克朝路旁的鹅卵石吐了一口唾沫,又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喘着气说:“给我闭嘴,你有什么意见吗?我不会再讲第二遍……妈的!还真疼!”

    他小心地搜了对方的身,找到了一个钱包,里面只放了钱,没有任何身份证件。奇怪的是,他在这个人身上也找不到武器或毒品,这对摩托车帮的骑手而言倒是件不寻常的事。

    “你想怎么吓唬我都行,但是我要请律师。我会控告你的!如果你以为我犯了法,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此时,伯克掀开了这家伙身上的衬衫和T恤,顿时惊讶得直眨眼睛。这个人的胸口和腹部都布满了极为丑陋的疤痕,看起来令人毛骨悚然。更奇怪的是他绑在腰上的一个袋子。这个袋子就像伯克和老婆去欧洲度假时用的腰包,原本他以为腰包中会藏有刀子,但他却从里面翻出慢跑裤、高领套头毛衫、斜纹裤、白衬衫和一部手机。而且——这点更诡异了——腰包里还有个面具。这些衣物全被折叠卷成一团,紧紧地塞在腰包里,而这个人把腰包缠在身上,似乎想让自己看起来更胖一点。

    真是奇怪……

    伯克又深吸了一口气,但很不走运,他结结实实地吸了一口垃圾的臭味和小巷中的尿骚味。他按下步话机的通话钮。“巡警五二一二号呼叫总部。我已逮捕一〇二四状况的疑犯,目前铐住他了。完毕。”

    “有人受伤吗?”

    “没有。”

    如果疼得要命的胳膊肘不算的话。

    “位置?”

    “西尾街东侧,约一个半街区处,完毕。等一下,我去看看这条横街的名字。”

    伯克走到巷口查看街道名称,并等待其他同事的出现。此时,刚才大量分泌的肾上腺素已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兴奋的满足感。他没开一枪,就把那个混账制伏了……他妈的,这种感觉真好——好得就像他当年擒抱住克里斯·布罗德里克一样。那时布罗德里克像个娘儿们一样惊叫一声,便被他拖倒在离终点线不到一码的地方,尽管他已跑过大半个球场,却完全不知道长腿拉里一直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喂,你没事吧?”

    贝尔碰了一下阿米莉亚·萨克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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