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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恶吃,我想大约不外三类,一是吃不应入馔的东西。二是挥霍无度、暴殄天物。三是与饮食有关的种种恶习。凡此三类,都可以归为“恶吃”。

    民族、地域的差异,饮食习惯也不尽相同,加之文化基础的不同,于是吃什么、不吃什么就各有所好。对于植物类原料的选择尚无可厚非,而对动物类原料的选择就有了极大的争论。欧美人对亚洲一些地区食狗肉极为反感,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宰杀宠物是最不人道的行为。河豚有毒,历来有“冒死食河豚”之谓,但日本人就喜食河豚,每年都有为此而丧命的。随着近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动物类入馔者除了鸡鸭鹅鱼和猪牛羊三牲之外,许多珍稀动物和濒于灭绝的动物也遭到捕杀,成了餐桌上的佳肴。

    东北长白山的野雉,俗称飞龙,一年要被捕杀数万只。福建武夷山专吃穿山甲,食后还要向每位食客赠送一片穿山甲的鳞片,据说用此搔痒,有解毒止痒的功效。广西许多旅游区内售卖果子狸,还要当着顾客的面宰杀,以昭示货真无欺。近几年还有报道,陕西秦岭竟有人捕杀褐马鸡,吃娃娃鱼(大猊),甚至有人不忌“癞蛤蟆”之嫌,吃起天鹅肉来。如此发展下去,早晚会有人想吃熊猫,吃东北虎,吃长江白鳍豚的。

    泰国曼谷郊区有一个很大的鳄鱼国,养着几千只鳄鱼,大者两三丈,小者数尺,观赏鳄鱼表演,参观鳄鱼养殖,是旅游泰国的一个重要项目。园内的一处餐馆,专卖做熟的鳄鱼肉,旅游者尽兴出园之前,可以在此吃一碗鳄鱼肉,未免太煞风景。圣人云“君子远庖厨”,除却视厨事为“贱役”外,恐怕最主要的含义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据说屠羊时羊是很少挣扎的,不似宰猪时,猪狂叫不止,因此人多不忍睹。也有人说羊在临屠时是会流泪的。我在内蒙亲眼看见宰杀骆驼,骆驼临刑前流泪绝非妄言,其状甚惨,其鸣也哀。据说驼峰、熊掌也要取其鲜活者,如此残忍之举,不知吃到胃里能否受用?有些动物是生来为吃肉的,按正常屠宰方法取肉而食也就罢了,但为了口腹之欲偏偏要“活猪取肝”、“生鸡割脯”,未免有悖常理。旧时广东有食猴脑者,取活猴一只放在特制的餐桌上,这种餐桌形如枷状,可以打开,枷住猴头再合上,于是桌上仅见猴头,用刀剃去猴头顶上的毛,用锤子凿开猴的天灵盖,众人用勺取食活猴的脑子,说是大补,这种残忍陋习今天已经绝迹,但类似不少活牲取肉的吃法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我想这总不该属于饮食文化与人类的文明。

    佛教徒是不杀生的,但牛乳与鸡蛋能否食用,历来有很大争议。不食牛乳的原因是因为乳汁可以哺育新的生命,与小生命争食,似乎也有杀生之嫌。而鸡卵则是未成形的生命,所以不管能够孵化出雏鸡与否,大抵也是不食的。袁枚的《随园诗话》上有一段僧人食鸡卵的记载:某僧大食鸡卵,人皆惊诧,僧作偈曰:“混沌乾坤一口包,既无血肉亦无毛。老僧带尔西天去,免在人间受一刀。”听听却也有些道理,于是吃鸡卵也就在可与不可两者之间了。

    “君子远庖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那么,不见其生,不闻其声,俟其死后而食之,是不是一种虚伪?我以为不是,天下的事都不能究其太穷,想得太深,活着就不那么容易了。因此,历来君子也是吃肉的。

    奢吃也算一种恶吃,石崇斗富的酒池肉林,历来为人所不齿。而驿传荔枝靡费的人力与财力,也向为讽喻的对象。民国时期湖南某军阀喜食菜心,做一盘清炒菜胆要用两个挑夫担两担青菜方可做成,原因是每颗青菜只取中间半寸长的嫩心。四川某盐商喜食麻雀腿,为做一盘“玛瑙碎片”,要事先雇人去捉两百只活麻雀,仅取腿肉如豌豆大小,其余弃之,奢靡程度可见一斑。

    口腹之欲,人皆有之。饮馔如何,多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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