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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二日。

    正午。

    晴。

    天高气爽,万里无云。

    两顶小轿、三匹青驴,从西门出城。就好象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要去郊外玩玩一样。

    老皮大马金刀地走在前面,就象是大哥,三个小妹妹脸上蒙着黑纱,骑着青驴,爸爸妈妈坐在轿子里,小马和张聋子就象是他们的跟班。

    一个小跟班,一个老跟班,穿得比轿夫还要破烂。

    蓝兰问小马为什么不肯换套新衣,小马回答很干脆:“我不高兴换。”

    他不高兴做的事,你就算砍下他的脑袋,他也绝不肯做的。

    这一行人走在路上当然难免引起人注意,他们也在注意别人。

    每个人他们都注意,就连蓝兰都不时要把帘子撒开一线缝,留意着过路的人。

    路上的人却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留意的,因为这里还未到狼山。

    这里是龙门。

    龙门是个小镇,也是到狼山去的必经之路。

    头脑清楚、神智健全的人,绝不会想到狼山去,就连做恶梦的时候都不会梦到狼山去。

    所以经过这个小镇的人,不是疯子也是有点毛病,不是穷神,也是恶鬼。

    所以这小镇当然荒凉而破落,留在镇上的人,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

    走不了的人不是因为太穷,就是因为太老。

    一个已老掉了牙的老婆婆,开了家破得连锅底都快破穿洞的小饭铺,墙上写着各式各样的菜名和酒名,糖醋排骨溜蛋子,陈年绍兴竹叶青,什么都有。

    其实你要什么都没有,除了已经快穷病了的人之外,谁也不会来这里吃饭。

    奇怪的是,今天这里却来了七八位客人。看来非但不穷,而且都很有气派。

    七八个人都好象是约了的一样。一到中午,就从四面八方赶来了,赶路却很急,可是彼此间却又偏偏全不认得。

    七八个人坐在一间东倒西歪的破屋子里、几张东倒西歪的破凳子上,你瞪着我,我瞪着你,身上都佩着刀剑,眼睛里都带着敌意。

    七八个人每个人都要了一碗肉丝面,半斤黄酒,因为除了这两样外,这地方根本没有别的。

    面早就摆在桌上,酒也早就来了,可是谁也没有举杯,更没有动筷子。

    因为面汤比洗锅水还脏,酒比醋还酸,老婆婆又早巳人影不见,而且早就收了钱。

    老婆婆并不笨。

    她早就看出来这些人绝不是特地到这里来喝酒吃面的。

    这些人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她猜不出,她也不想管,她虽然又穷又老,可是她还想多活几天。

    午时已过去,七八个人脸上都露出焦急之色,却还是动也不动地坐着。

    忽然间,马啼声响,响得很急,七八个人都伸长脖子往外看。

    一匹快马急驰而来,马上人肩宽、腰细、手大、脚长,穿着宝蓝色的紧身衣,腰上凸起一条,衣服下面藏着的也不知是什么软兵器。

    看见了这个人,只看了一眼,大家就全都掉过了头。他们显然是在等人,等的却不是这个人。

    这个人一拍马头,马就停下来。

    马一停下,这个人已到了老婆婆的破饭铺里,谁也没有看见他是怎样下马的。

    他的腿不但长,而且长得特别。他不但腿长,脸也长,长脸上却长着双三角眼,三角眼里精光闪闪,从这些人脸上一个个看来,忽然道:“我知道你们是谁,也知道你们干什么来的。”

    没有人答腔,也没有人再回头看他一眼,好象生怕再看他一眼,眼珠就会掉下来。

    长腿冷笑,道:“你们当然也知道我是谁,是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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