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性行为方式
凯查多利在《人类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致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阴茎阴道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性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口交肛交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手刺激、口交和肛交,他与异性性行为的区别仅仅在于无阴道交。同性恋者偶尔采用人造阴茎和振荡器,还有极为罕见的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和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七,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五;口对女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百分之十二,在异性恋中占百分之六。前者是男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后者是女同性恋最常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限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很多同性恋男子之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阴茎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阴茎,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阴茎插入的肛门间性交。」(拉里亚,第131页)
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作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式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肛交。(林纳,第70页)。
除了在阴道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中有四分之三在作爱时刺激乳头,异性恋夫妻中只有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我们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作了下列一般性描述:「一般两个人好,就是互相口淫,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口交和相互手淫,肛交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股之间。」「相互手淫、相互口交。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入厕所。」
从问卷数据看,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一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口交就少多了;肛交更少。不少人填:「从未肛交过」,少数人填「不经常肛交」,更少的人填「经常肛交」。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鸡奸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肛交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以肛交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我们深入访谈后所得到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等人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中,肛交所占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原因有以下三点:首先,据调查对象反映,肛交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事要立刻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我们调查的同性恋者说「我不喜欢肛交,觉得对别人不卫生,对自己不舒服,很痛。口交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过69式。」
其次,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