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说:「因为不帮对方射精起纠纷的也有。一般都能照顾对方。我认为应该自觉,计较这些没意思。对方给自己做了什么,自己虽然并没有对等义务,就是非照样还报不可,但应该自觉。」由此看来,在性行为过程中互换角色和「服务」,确实属于同性恋性关系的一般行为规范。
有人对角色互换作出的解释是:怕失去对方。一为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如果找到弱的就扮演主动角色,找到比自己强的就扮演弱的被动角色,也互相交换角色,因为怕失去对方。」还有一种说法是:「人不见得只愿被人满足,也会愿意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样双方都会满足。这一点象异性恋一样。」
凯查多利提出:同性恋者大多数是交换角色或不分角色的。但也有区别主动与被动角色,男性与女性角色的。有人强调自己只有一种角色,从不换为另一种,例如在监狱中就有这种情况,还有古代也有这种情况。(凯查多利,第337页)监狱中的同性恋者就多属于「境遇性同性恋者」,他们中间的同性恋对子多为保护人和被保护人、强奸者和被强奸者的关系,其重心不在于恋情,而在于权利关系,因此是不会互换的。古代同性恋者有些属于嫖客与男妓之间的关系,或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如古希腊),因此也不互换角色。
我们调查中也发现过一些男性十足,从不扮演被动角色的同性恋者;当然也有极少完全扮演被动角色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两个朋友从不换角色,一直是女性(被动)角色。还有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被问到他习惯于哪种角色时说:「我和伴侣之间有角色区别,我是女性的,他是男性的。」一为少年时代因相貌出众「被人当女性玩弄过」的同性恋者,显然由于其早年经历,形成了认同女性的性倾向,他在问卷上写到:「从记忆中,我大约18至20岁左右开始喜欢玩弄男性阴茎,经常偷看男性阴茎,直到想男性,想同男性睡觉。特别是身材高大,阴茎粗大的男性刺激我最强烈。…………证据是,这个人曾因为鸡奸罪被处理过,但后来经医院证明他在此类关系中只取被动接受角色之后,处罚被取消了。
对于同性恋关系中两种角色孰高孰低的问题,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持「两者无高低之分」这一观点,只有少数人认为「主动角色高与被动角色。」
一位明显喜爱男性角色的同性恋者说:「我在性行为中喜欢主动角色,不情愿当被动角色。满足别人的地位低,被人满足的地位高……」年纪小的,条件好的、被人追求的角色地位高;年纪大的,条件差的、追求别人的地位低。因此,就有「刚刚入道的人一般不肯接受肛交,觉得吃亏」,「年纪小的连为别人口淫都不乐意」这样的说法。
这种观念并不为大多数同性恋者所接受。他们认为,性关系中的角色分工并不显著,主动被动角色也没有高低之分。有人说:「不觉得主被动角色哪个高哪个低。」还有人说:「两人是平等的。我也不吃亏,你也不吃亏。不能自己玩完别人,不愿让人玩自己。也不会看不起愿做女性角色的人。」
综合调查所得,我们对同性恋性关系中的角色问题有以下结论:在男同性恋社群之中,有相当多的人不不愿固定的角色。在同性恋行为中他们对性伴侣的看法,可以称为兄弟情谊(borther-hood)。这种观念或许是从社会同辈男人的相处方式中脱胎出来。
当一位同性恋者渴望能够得到他意中人的钟情时,往往会说:「你对我干什么都可以」,以对方喜欢的性行为方式来取悦于人。此种行为的意义,实在近似在传统文化中女性近似的实质,即作出肉体上的牺牲,换取对方心目中的地位。故此从实在意义上说,将这类被动角色视为被动角色,将另一方视为男性角色,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但是,近代科学已经证明,女性在生理上获得观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