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的声音。
“你要是不太忙的话,亲爱的,”她说,“就过来吃午饭。”
我瞧瞧表,可不,五个小时已经给不讲情面的时光老人收去了。我过去吃饭。
“你一开始不要写得那样苦。”路易莎说,“歌德——还是拿破仑?——说过,脑力劳动一天五小时就足够了。今天下午你能带我和孩子们到树林里走走吗?”
“我确实有点累了,”我承认。因此我们就去逛树林。
要不了多久我就摸到门道,写得很顺手,不到一个月我就一篇又一篇地写出来了,像五金器皿那样源源不断。
我成功了。我在周刊上的专栏取得轰动效应,评论界也嘁嘁喳喳地说我是幽默家队伍里颇有新意的人。我又向其他出版社投稿,从而收入大为增加。
我找到了这一行的窍门。我能将一个可笑的意见写成一则两行的笑话,挣得一块钱。改头换面,装上假胡子,它又变成一首四行诗,从而使生产价值提高一倍。你再把那料子翻个个儿,用韵脚镶上边儿,它又成了一首诙谐的应酬诗,有整齐的韵脚,再配上一张时髦女人插图,保证你认不出它的本来面目。
我渐渐有了积蓄,有了新地毯,客厅里有了风琴。城里人从此将我看作有点地位的公民,而不再是一个五金店当伙计的只会寻开心的家伙。
五六个月之后,不招自来的幽默感似乎同我告别了。讥讽和笑料不再能随随便便地脱口而出,有时候我得到处找材料了。我发现自己常常倾听朋友们的谈话,以获取可以利用的念头。有时候我瞧着墙纸咬着铅笔一坐几个小时,想去营造一些新鲜笑料的小泡泡。
于是,对我的熟人而言,我成了一个无情而贪婪的人,灾星,吸血鬼。我站在他们中间心烦意躁,贪得无厌,委实令人扫兴。要是有一句机灵的话、一个风趣的比喻、一种俏皮的说法从他们嘴里掉下来,我就会扑上去像猎犬跳过去接一块骨头。我的记性靠不住,就偷偷摸摸转过一边,在随身带的记录本上记下来,或者写在袖口上,以备来日之需。
朋友们瞧着我惶惶不安,因为我变了。从前我给他们提供欢乐和消遣,现在我掠夺他们。我现在出言吐语不想再博得他们一笑,因为笑话太希罕了。我不能将我的衣食之源慷慨地提供给他们了。
我就像那条忧郁的列那狐,赞美我的朋友——那群乌鸦的歌喉,希望从他们的嘴里掉下我所贪求的机灵的肉块①。
几乎所有的朋友都开始躲避我。我甚至忘记了该怎样微笑,即使为了补报我从朋友那里占为己有的话也笑不起来。
为了收集材料,不论什么人、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什么事物,都难免受到我的掠夺。甚至在教堂里做礼拜,我那不守规矩的幻想也在庄严的过道和廊柱间漫游,妄想猎取到什么。
当牧师哼出长韵律的颂诗《荣耀颂》,我立即跟着哼哼:“荣耀颂——大成功——讲格律——喜相逢。”②
布道的声音穿过我的脑子像通过一只筛子,所讲的道理不知不觉过滤掉了。我只想从中捡到一个双关语或者俏皮话的材料。唱诗班的庄严无比的赞歌不过是我的思绪的伴奏,我想到的是关于女高音、男高音和男低音互相忌妒的一则古老的笑话,捉摸着怎样改头换面为我所用。
我自己的家庭也变成了猎场。妻子原是个十足的女性,坦率、任性、富有同情心。同她谈话一向是我的愉快,她的想法向来是快乐的源泉。现在我在她身上动脑筋,把她当做一座金矿,发掘女性所独有的有趣而可爱的自相矛盾的言行。
我开始出售那些浑朴而幽默的珠宝,那原来是只用来丰富神圣的家庭生活的。我以魔鬼的狡猾鼓励她讲话,她则毫不防备地向我敞开胸怀。我就让它在冷冰冰的、极其寻常的铅印的篇页上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