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报亦然。业为心力,果也是如此。根据业种子的性质,而有快乐喜悦,痛苦忧恼之感受。如此,于有益身心的物质环境相并行之法,如富裕、健康、长寿等名为善报(anisamsa)。

    当相行的物质环境不顺时,它们就叫做恶报(adinava),以贫穷、丑恶、疾病、短命等形式出现。

    kamma意为世间意识的善恶形式,vipaka为世间意识之结果。

    根据阿毗达磨(5),在欲界(kamavacara),业是由十二种染污意识,八种清净意识构成;在色界(Rupavacara),业是由五种清净意识构成;在无色界(arupavacara)业是由四种清净意识构成。

    八种出世(lokuttara)意识不被称为是业,因为它们旨在消除业的根源。其中智慧(panna)占主导作用,而在世间意识中,主要是行(a)在发挥作用。

    色界和无色界九种清净意识是色界的四禅定(rupavacarajhana)和无色界的五禅定(arupavacarajhana),这些全是就精神方面而言。

    人们的言行是由世间意识的最初20种形式产生的。口业是由意识,通过言语形式表达出来;身业是由意识,以身为工具而成就;意业除了意识之外,不以其它任何为工具。

    此29种意念活动被称做业,这是因为它们有能力,自然而然地产生结果,不受外来力量的控制。

    作为一个人善恶思想的必然结果,这些类型的意识被叫做欲界果意识,与色界有关的五种果意识,以及与无色界有关的四种果意识叫做业果(kammavipaka)。

    种什么样的业种,收获什么样的果报,无论何时何地,今生来生;今天的收割是我们今生或前生种下的种子。

    《相应部》云:(6)

    依所种之种,获应得之果;

    行善者积德,作恶者聚怨;

    善种种子者,必将享其果。

    业的本身就是一种法规,它自己运行,不受外界独立主宰体垄断。

    业力继承了将会产生相应结果的潜在能力。因生果,果释因。种子生长果子,果子说明种子。这就是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业与果亦复如是。

    快乐与痛苦是人类共同的命运。这正是如是原因的必然结果。从佛教的观点来看,所有这些并不是万能者或无所不知的主宰者对行善作恶之灵魂的惩罚和赏赐。神学家们试图以此短暂的一生和永恒的未来解说万事万物,从而忽视了过去。他们也许会相信死后的最终裁决,也许会认为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上帝高高地坐在天堂之上,掌管着人类的命运。人类的快乐和幸福就是它对再生者的恩赐和诅咒。佛教断然否认平空臆造的不死灵魂,相信自然法规和正义,而这些又不是万能的上帝或慈悲无碍的佛陀所能终结、取消或阻拦的。根据这一自然规律,行为本身给行为的造作者带来善恶报应,无论人类的正义得到伸张与否。

    有些人平白无端地指摘:你们佛教也同样对贫穷者灌输业力果报的鸦片,说什么:

    “你生来穷困是因为你前生作恶业,他生来富贵是因为他前世行善。因此。你就认了你这一贱命吧,今生行善积德,以期来世富有。”

    “由于你过去的业障,你今生受到压迫。这是你命中注定的。规规矩矩地忍受你的不幸,从现在起做好事。你肯定会在来生中好一点,快乐一点。”

    佛教的业力之说并不解说这种宿命观点,也不苟同最后的审判之说。大慈大悲的佛陀无我无私,教授业力的真理,不是想以许诺未来虚幻不实的快乐来维护富有者,安慰贫穷者。根据佛教的业力说,人们并不总是让一成不变的需求所逼迫,因为,业不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