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定位为一篇哲学论文,只是挑一些我所感兴趣的话题在这里探讨,所以加两句题外话也无伤大雅。对于审美的态度,知识界和美学评论家的观点几乎完全一致。
这似乎是一个感情范畴的问题,与理性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们却要理性地去解读,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切实这样实行的是一个叫罗杰·弗莱的人。罗杰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艺术评论家,他文笔清晰,对绘画也颇有研究,而且非常富有魅力。但他仍旧会被一些偏见(这些偏见来源于他自身所处的时代)影响,这一点和我们绝大多数人相同。按照他的思想,自由的审美冲动是艺术作品创作的源泉,而那些坚持自己的想法,限制艺术家运用这种自由审美冲动的赞助者,无疑值得我们去大力批判。此外,他还对肖像画不屑一顾,因为肖像画沾染的目的性太强,这种作品无疑是为了让主顾获得名望或者彰显其社会地位。罗杰认为那些接受肖像画工作的画家像是对社会有害的寄生虫,没有任何价值。罗杰将艺术作品归为两类,“一类是通过自由表达真实审美冲动创作出的艺术作品;另一类是针对那些没有欣赏美的能力的人,以一些小手段使他们获得愉悦感。”这样说给人一种很高傲的感觉。诸如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在墙上挂满自己的画像,古埃及法老给自己建造了一个巨大的雕像,他们这样做都是为了使自己的形象在长期的影响下深入民心。还有一些可以称之为艺术精品的画像:提香的《戴手套的男人》、委拉斯凯兹的《教皇英诺森十世》以及贝利尼的《洛雷丹总督像》。这些画的主顾是否满意我们不好猜度,但是从菲利普四世经常为委拉斯凯兹做模特可以看出,他对委拉斯凯兹的画作还是很满意的。
认为艺术家的创作动机和一般观众或者评论家有关系是错误的,这也成了罗杰·弗莱论证中最大的漏洞。我想,如果他自己是小说家,那他很可能会像菲尔丁嘲笑理查逊那样,写一部类似《约瑟夫·安德鲁斯》这样的作品来嘲笑其他小说家的著作。这样的写作便成了独自快乐,完全受创作本能的奴役。
众所周知,狄更斯曾经受邀给一位著名漫画家的插图配文。虽然这个话题并不是他喜欢的,但是他仍旧将这份工作接了下来,无他,只是为了挣14英镑的月俸而已。凭借他接连不断的幽默感、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才能以及旺盛的精力,狄更斯最终创造出了英语文学的伟大典范——《匹克威克外传》。或许,他那天才的灵感也正是在各种各样压力和限制,以及不得不坚持的过程中迸发出来的。山姆·维勒父子这样成功的角色就是这样被他凭空创造出来,很是神奇。
一位娴熟的作家会被创作的限制束缚是我未曾听闻的。例如,一位主顾提出要求,让画家为他和他妻子画一幅肖像画,内容是跪在耶稣受难的十字架下,他或许是出于虔诚,也可能是为了沽名钓誉,但无论是哪一种,对画家来讲都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这位主顾的要求会侵犯到这位画家的美学自由吗?我想这位画家肯定不会这样认为。在我看来,正是因为这种倾向性的限制使得他的灵感在困境中更容易爆发出来。没有哪一种艺术是不存在自身限制的。能够在限制范围内自由地发挥出自己的创作本能才是一个成功艺术家所具备的才能,而且还能以此判断一个艺术家才能的高低。
在我的祖辈和父辈中,有人曾经对绘画做过阐述。他们宣称绘画是一门神秘的艺术,由于只有画家们才了解绘画的意义,所以也只有他们才能够充分欣赏绘画。这种观点最早在法国出现,在过去的一百年中,大多数美学理论都是源出此地。如果我记的没错,把这种观点引入英国的是惠斯勒。他坚持认为,一般观众在本质上都是庸俗的,他们应该接受艺术家的每一句话,就像聆听神谕一样。花钱买画,为艺术家提供生存、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