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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自己的倦意,康德在客人离开后不会立即坐下。打瞌睡是他绝对忍受不了的,为了延长生命,睡眠时间是完全可以节制的,这样能为有限的生命省出不少时间。所以,他养成了午后散步的习惯。

    康德的身高不过五英尺,是个矮子,人很瘦,胸廓很窄,两个肩膀也不一样高。虽然长着一个鹰钩鼻,但是他肤色洁净,眉毛也很喜人。他长着一双蓝色的眼睛,虽然很小,但非常敏锐、有神。他经常戴着一副金色假发,服装干净整洁,领带是褐色的,衬衫的领口和袖口都镶满了花边。他的服装(背心、外套和裤子)材料大都质地精良,他的鞋子上绣着银扣子,穿着黑色的丝绸长袜。他一手拄着拐杖(拐杖是金头的),一手用胳膊夹着那顶三角小帽。无论是阴雨天还是晴天,他都一如既往散步,时间不长不短,刚好保持在两个小时。即便最恶劣的天气,他也不曾停止,他会让仆人给他撑一把大伞。当然,他也有过不去散步的情况,那是在他收到卢梭寄给他的《爱弥儿》的时候,他接连三天都留在屋子里,对《爱弥儿》爱不释手。

    散步的时候,他会控制自己放慢脚步,在他看来,出汗是一件对身体有害的事情;同样,为了避免着凉,他选择一个人散步,这样他就能避免说话,用鼻孔代替嘴来呼吸。因为和朋友一起散步的话,出于礼貌他不得不去说话,那样就成用嘴呼吸了。他散步的路线是固定的,用海涅的话形容——在林登街上,他每天都会走上八个来回。每天,他离家的时间几乎分秒不差,甚至让镇上的居民感觉他出门的时间比自己家的钟还精准。康德回到家以后会窝在书房里一直写信,到天色变暗为止。每当这个时候,他都会思考一些困扰他的问题,目光也会习惯性地落在附近教堂的一座塔尖上。就他的这个习惯,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由于旁边的几棵杨树长得太高了,高到刚好挡住了塔尖。有一天晚上康德因为没有看到这个教堂的塔尖而感到十分焦躁。不过杨树的主人倒是很好说话,同意将树顶剪去,康德也因此省去了不必要的焦躁,可以继续安心思考问题了。十点差一刻的时候,康德会放下手中繁忙的工作。十点钟整,他已经进入梦乡。

    1789年7月中旬的一天,康德如同往常一样,午后出门散步,奇怪的是,他并没有按照原来的路径去往林登街,而是选择了另一个方向。这件事引起了格尼斯堡居民的无限遐想,在他们看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事实证明,居民们的直觉没有错。此时,法国大革命轰轰烈烈地开始了。康德也刚刚收到消息,巴黎的暴民于7月14日攻陷了巴士底狱,将囚犯全部释放。

    康德的父亲是一个品德高尚的马具匠,母亲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所以他的出身可以称得上是贫寒。但对于父母,康德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他们给予了我道德上最完美的教育,没有一丝缺憾。每每怀念他们的时候,我常怀感恩之心。”可以这样说,他的哲学体系受他母亲的影响很大,主要来自于他母亲严格的宗教信仰。康德八岁入学,十六岁考入格尼斯堡大学。他母亲这时已经去世,而他父亲穷得几乎一无所有,勉强能支付他的食宿费,除此之外对他再无其他帮助。他的经济来源除了自己做家教之外,还有赖于他的鞋匠叔叔给予的一些经济援助。当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奥伯尔牌戏和台球上的本事还让他获得了一些额外收入,也正是践,康德也因此婉转地批评了一位这样做的客人。

    “这可是我保存了多年的灰尘啊!与那些用金钱买来的帷幔相比,这看着多自然,为什么要扰动它们呢,我的朋友?”

    康德始终生活在他出生的小镇里,最远也没到过小镇六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哪怕他活了八十岁。身体不适在他身上经常出现,与病魔抗争几乎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但是他坚强的意志力已经让他的意识完全脱离了肉体,仿佛病魔所折磨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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