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冀东专案名册’受审查的干部1604人,被定为和列为叛徒、特务、国民党、走资派等问题的737人……唐山地、市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84000余人,其中被迫害致死的2955人,致残的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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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审判庭第一审判庭审问了陈伯达,调查了他制造“冀东大冤案”的罪行。
以下是当时庭审的记录:
审判员李明贵问:“被告人陈伯达,起诉书控告你,1967年12月26日,你在唐山说,中共冀东党组织‘可能是国共合作的党,实际上可能是国民党在这里起作用,叛徒在这里起作用。’现在我问你,1967年12月26日,你在唐山市是不是讲过这些话?”……
答:“我也不记得我讲过这句话,我不记得了。”
法庭宣读了李准记的陈伯达1967年12月26日上午在唐山市接见唐山地区各县、市代表团、地区革筹小组及驻军大会上的讲话记录(节录):“过去你们冀东这个党就是很复杂的,可能是国共合作的党,实际上可能是国民党在这里起作用,叛徒在这里起作用。你们矿派(引者注:“矿派”是当时唐山市群众组织的一派)要结合的一个人,他自己就承认原来是国民党县党部委员,这个人就是原市委第一书记杨远,还有一个女的是市长,叫白芸,她的丈夫我知道,是个大庄园主,解放后在你们唐山建立一个大庄园……”
宣读后,法庭又播放了陈伯达当时讲话的录音。
播放后,陈伯达说:“这些讲话是到了那里以后,东听西听,总是经过有什么汇报,我信任了”,“事情发生这么大,这些胡说八道的话,发生了这么大的案子,八万人呢,两千多人的命呀!八万多人的冤(陈伯达流泪),我完全不知道,我完全无所动心,完全没有表示,没有对组织上说什么,对我自己也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嘛……有人说我,我当时当了那么一个名义,说话是惊天动地……我听了也惊天动地”,“说错话,看什么错话,一种是很严重的,一种是轻微的,我的话是很严重、很严重的……对于这件事情,我的的确确不记得,的的确确忘了,这忘了,当然是大罪了。是罪很大的,我并不想减轻我的罪。”
检察员曲文达讯问被告人:“你在唐山讲冀东地区这个党是很复杂的,是国共合作的党,是国民党、叛徒在这里起作用,你有什么根据没有?”答:“我已经说过了,这些话,我一点根据都没有,我是凭空,那天晚上凭空听来的话……”
问:“你这是给冀东党定性,是不是?冀东地区的党,是革命的党,说成是反革命的党,是不是这么一个问题呢?”
答:“我没有说是反革命的党。”
问:“那你说是国民党、叛徒在这里起作用,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呢?”
答:“起作用这是有可能的呀!起作用,是有的组织起作用,有的地方组织起作用。”
问:“冀东党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当中,作了那么大的贡献,抗日战争坚持下来了,哪一个国民党、叛徒在那里起作用的党,能作这样的事情呢?”答:“你说的很对,很对。”
接着,法庭宣读了刑安民、李致和、苏维民、赵连辅1980年8月1日的证言。其中谈到:“1967年12月26日陈伯达来后,在唐山搞了一个杨白反党集团,杨远,白芸,张达同志被定成敌我矛盾。送到农场劳动改造,吴良俊同志被判刑20年,方正同志被公安机关长期拘留,并株连了大批的党员和干部。在搞杨、白专案的同时,认为杨、白的班底是从老冀东发展演变而来的,一方面上追杨白的根子,大搞‘冀东党’,一方面下挖杨白的社会基础,大搞‘肃反动流派’运动……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