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似乎连札幌高等裁判所也无法放过,它不同意第一审判决书上所载追平供述中的以下两部分,并予以否定:“用手枪打了两枪,但第二颗子弹的弹壳裹在包手枪的手巾里了。”“佐藤博曾说,他行凶后,马上就到村上那儿去汇报。村上说:辛苦啦,今天就喝杯酒睡觉去吧,并且给了他钱。”——高等裁判所对这两点批驳说:“难以置信。”
但是尽管高等裁判所否定了这个具体事实,却断定:就整个氛围而论,“大致可以相信”佐藤博是直接枪杀白鸟警部的犯人。
那末,既然只射出一颗子弹,为什么会听见两声枪响呢?
是不是由于附近房屋密集,引起了回声,听上去就像是两声枪响,因此证词才有一声和两声的不同说法呢?这样看也未尝不可:报纸上采纳了两声的说法,因而报道说开了两枪。追平诡称是从左藤博那里听来的,就袭用了这种说法。
此外,还有旁证足以证明凶犯不是佐藤博。
那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目击者的谈话,其中有一个是住在佐藤家附近的妇女。
她说:“这时,从东边驶来了两辆自行车。我走到路当中,望了望靠我这边的那个人的脸。他的脸色非常苍白,穿着黑大衣,戴着黑帽子。记得另一个人穿的好像也是黑衣服。那时,右边并行的那个人朝着靠我这边的人(白鸟)说了些什么话,但是他没有回答。附近有电灯,我记得照得相当亮。”
这个目击者在相当亮的地方把其中一个人看得很清楚,甚至看出了他的脸色非常苍白。如果她看到的另一个人是自幼就住在附近的佐藤博,她应该马上会认出来的。但她却把那个人完全当作陌生人,只轻描淡写地说“记得另一个人穿的好像也是黑衣服”,这就是说,实际上他并不是佐藤博。
再者,就犯人的心理来说,他难道会在自己家附近行凶吗!即便遇到机会,也会想到地点不合适,而另寻离得远一些的地方去下手吧——我认为这才是正常的犯罪心理。
不管怎么说,这段话并不是佐藤博自己供述的,而是追平“从佐藤嘴里听来的”。根据这段话,佐藤博就被当作枪杀的凶手,村上国治则由于“共谋”而被控以杀人罪。
关于追平的这份笔记,还有件奇怪的事。据说,追平在东京被捕、由侦查员押送到札幌之后,并没有马上被送入拘留所,却在月寒派出所拘禁了一个来月,接着又转移到市区的道农俱乐部(旅馆)去,被解除了拘禁,受到优厚的待遇。安倍检察官和负责警部经过协商,叫他以《到“白鸟事件”为止的札幌委员会的动向》为题,写了一份长达五百五十页的笔记。
于是,这份笔记就一字不改地成了他的供状,已出版的《白鸟事件》的梗概所根据的也就是这份材料。共产党方面指控这个笔记不是追平自己写的,而是由检察官方面帮忙,以追平的名义写出的。
总之,在本案中,自始至终只有状况证据。
无论是重要的凶器——手枪,还是犯人所骑的自行车,都没有被发现。
为了这辆自行车,侦查当局大概也曾煞费苦心。
追平起初说,他曾问过佐藤博:“自行车是向谁借来的?”佐藤回答说,是“向oto(音)借来的”。但经警察一讯问,追平又改口说:“也许当时佐藤说oto不是指音川君,而是指‘弟弟’。”然而警察署对佐藤的弟弟进行调查的结果,查明他的自行车已经残旧不堪,完全不像是目击者所说的“声音轻而速度快的比较新的车”。警察又就这一点对追平进行了盘讯,结果他又改了口:“也许佐藤说的是‘omote’①吧。”omote指的就是公开的党,意即那是共产党札幌委员会所使用的自行车。对这一点也作了调查,但是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关于这一点,追平的证词含糊不清,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