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不同了,银行抢劫也和过去不一样了。”年迈的山姆医生说话间喝光了杯中的白兰地,“如今的劫匪把字条递给柜台出纳,后者则取出一沓钞票交给对方。劫匪大摇大摆地走出银行,被自动摄像机拍下了长相,到了当天晚上,他的尊容就上了地方新闻。大部分的案件里,甚至没有人见到枪。想当年,我还在北山镇执业当医生的时候,和现在完全是两码事。当时赶上大萧条,正是约翰·迪林格①、美少年弗洛伊德和娃娃脸尼尔森横行天下的时代,更别说波尼和克莱德了。那些人从来不用递小字条,霰弹枪和托米枪②就是他们说话的家伙。”
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五年的春天,距离四月二十一日的复活节还有好几周。自从我的护士爱玻要和一个缅因州的度假村老板结婚,我的诊所就一直缺个帮手,复活节那天,我给爱玻挂了个长途电话,向她讲述了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她的临时替代者也因此离开了诊所。也许我私底下希望她能回来帮一到两周的忙,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她的婚礼将在复活节之后的周六举行,只剩下不到三周的时间,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
“你遇到的麻烦可真令我担心,山姆,”她在电话另一头安慰我,“我希望自己能为你做些什么,但是婚礼的各种事情把我们弄得头晕眼花的。你会来参加的,对吧?”
“那当然,”我信誓旦旦地说,“我准到。”
“希望你在那之前找到新的护士。”
办公室少了助手,我自己就得为不少日常的琐事分神。其中之一就是诊所的财务。那个周一的信件里寄来不少支票,可把我乐坏了,看来上周寄出去的账单都有了回应。我打算立即把这些钱存进银行,这样我就有足够的钱支付诊所开销和公寓的房租了。要是找到新的护士,预算里还得增加她的薪水。
我的办公场所位于圣徒纪念医院的翼楼,离镇上不远。爱玻在的时候,我喜欢轻快地步行到银行。但现在不同了,如果我不在办公室,就没人接电话了。所以我开着红色的梅塞德斯——我唯一的奢侈品——去了北山镇。
我将车停在农商银行对面的马路上。
“你好啊,医生。车子开起来感觉如何?”
我刚下车,就听到一个熟悉的沙哑嗓音,不用看就知道是蓝思警长。我转过身和他打招呼。他最近长胖了点,这大概得归功于他妻子的厨艺。他走到我跟前,我拍了拍他的腰。
“你得减肥了,警长。肥胖对心脏不好。”
“我知道,医生。你找到新护士了吗?”
我摇摇头:“我昨天在波士顿、哈特福德和普罗维登斯的报纸上登了广告,但有药理经验的人才大概不会愿意搬到北山镇这种小地方吧。”
“你正打算去哪儿呢?”
“我有一些支票要存到——”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一辆高速行驶的黑色跑车从我们身后呼啸而来,那辆车违章切入马路的逆行车道,在银行门口停下。两个男人从银行里飞奔而出。他们打扮得和银行工作人员差不多,黑色制服,软呢帽。但是脸部被白手帕遮得严严实实。带头大哥扛着一把枪身特别短的霰弹枪——另一个男人则拿着手枪和装钱的麻袋。
“狗娘养的。”蓝思警长咒骂道,掏出了他的枪。
跑车司机从驾驶座挪到旁边的座位,将方向盘让给后上车的男人,我瞥见一抹金色的长发。拿着钱袋的男人看到我们和警长手中的枪,遂朝我们的方向胡乱开了一枪——虽然有些距离,却导致警长失去了准心。他的子弹打飞了,跑车趁机从路边一溜烟地逃了。
“跟上他们,医生!这是抢劫!”他大叫。
我来不及多想,紧紧地追了上去,神勇的蓝思警长脚踩在车门的踏板上,身体挂在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