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很晚了,王梦阳还不走,林风都想对她说,是不是想一起就在这里睡觉了。
结果萧剑打电话了,打给的是萧若暄的,想请萧若暄去泡吧。
如果是萧若暄,或者林风接了,必定是拒绝,不去!萧若暄是对他不感冒,林风是看他不爽。不过,当时萧若暄去沐浴了,手机放在客厅桌子上,被王梦阳拿起来,接了,毫不犹豫答应了。
林风说,你答应他干什么,这小子没安好心,你要是想去泡吧,我请,咱们三个去。
可王梦阳却说,咋了,你怕他了?
这下把林风气的,好吧,去就去,谁怕谁,你不是警察吗?跟着你出问题,那才是掉面子。
萧若暄也拗不过林风,只得答应了。
刚沐浴完的她,那叫个水嫩,清水出芙蓉,身条袅袅窕窕,上身一件圆领小西装外套,穿着超短包臀裙,超长的美腿,勾得林风心庠庠。
娘的,要是真的女朋友就好了,偏偏还是个假的。
不过嘛,只要带出去,就要当真,因为萧若暄在外面要把他当男朋友,所以林风也是很乐意一起出去的,嘿嘿,有这头衔不占点便宜,那是傻子。
出门的时候,碰到老杨头,说他们出去泡吧了,结果他非常赞赏,一点也不担心萧若暄的安危。
也许是经过了上午的较量,他知道林风的实力,有林风这个男朋友在,萧若暄是吃不了亏的,他非常放心。
而且看林风和萧若暄的眼神就很奇怪,意思很明显,玩累了就在外面开房好了。
林风倒是想啊,就怕萧若暄不答应,或者林风睡地板,她和王梦阳睡床上,那就不爽了。
约定的酒吧,叫魅色四射。进去之后,该叫群魔乱舞的好,喧嚣的音浪震天响,五颜六色的灯光四射,夹杂着空气中弥漫的荷尔蒙,剩下的就是一堆一堆人,有疯狂舞蹈的,有围聚扔色子喝酒,也有不安份的四处狩猎的。
进到最里面,才看到萧剑带着一帮狐朋狗友在那里得瑟。他们人多,穿着五颜六色,打扮非主流,一向靠萧剑混吃混喝,自然唯他马首是瞻,把他捧上了天。
看到林风他们来了,这帮人习惯性的吹起了口哨,流里流气,一看都不是好东西。
“都给我老实点,小心,我把你们一个一个的扔成号子里。”王梦阳立马亮出她的身份,见到这帮人很快安静了下来,转声对林风炫耀道,“怎么样,还行吧。”
“行什么行,这帮小鱼小虾的,翻不起大浪,你咋不去四周,把那几个眼睛冒光的给我收拾的服服帖帖?”林风漫不经心拿起一杯鸡尾酒道。
王梦阳这才四面一扫,我的乖乖,几道眼光像毒蛇一般瞅向这里,左东角落的是光头,敞着胸,碰出浓密黑黝的长发,不时摸着光亮的脑壳,嘿嘿笑着,眼睛咕噜着瞄向这里。
而右南角是一流着长发,身材瘦长,长发一甩,现出一道长长的刀疤,和一双血丝密布,狰狞可怖,射着厉光的眼。
另外一角上则坐着一个胖子,可是端端的手上却捏着一把长刀,用粗布紧紧的缠在手中。
“啊,那个胖子,我认识,他可是红色通缉犯!作案多起,罪恶多端,我要去抓住他!”王梦阳兴奋的说。
被林风扯住了,“这种地方抓犯人,你是来玩的,还是来破坏的?再说了,这种场合这种灯光下,你能抓到人,那就奇了怪了!他都手缠着刀,你能相信打得赢他,还有误伤着别人怎么办?”
林风摇头,暗叹,这家伙怎么当上的警察,咋做什么事不用脑呢,便向她胸前瞄去,哎,都说胸大无脑,她的胸还真大,看来是这个原因拖累了她。
见林风瞄过,王梦阳胸前一挺,颇是自豪的道,“看吧,我这里可比若暄的大吧?